三是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研究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建立排放、回收、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四是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开发、示范、推广,制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品标准,强化资源化利用产品安全评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五是在机关、学校、社区、餐饮单位等开展倡导科学就餐、树立合理消费理念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再制造领域将获政策支持
《中国投资》:前不久国家发改委提出了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整体思路和安排,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能否介绍一下,我国再制造产业的试点运行情况如何?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在这个领域会有哪些措施?
环资司:2005年,国务院明确提出“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2007年,国家发改委组织了14家企业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到2010年底,可形成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转向机、发电机等产品63万台套的再制造能力,并在探索零部件回收、再制造生产、再制造产品流通体系及监管措施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些科研单位和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开发了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技术、自动化电弧喷涂技术、自动化微束等离子熔覆技术、再制造无损检测评估技术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再制造技术,部分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我委作为循环经济发展的综合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宏观指导。我委已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拟于近期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是着手编制规划。为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今明两年,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再制造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我国促进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的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三是深化示范试点。加强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的协调指导,严格安全、环保标准,完善回收和销售体系,加快培育1批再制造典型企业。同时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再制造,提高技术水平,扩大推广应用。
四是制定优惠政策。继续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再制造重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再制造产品目录》,研究制定对列入目录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鼓励消费者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的激励政策。
五是完善监管体系。制定再制造行业标准和生产规范,目前我们已经发布了汽车再制造标志,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制度。规范回收体系,解决旧件从哪里来、产品到哪里去的渠道畅通问题。
六是推动技术研发。推动把再制造关键技术攻关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研发产品剩余寿命评估、旧件无损检测、再制造产品性能评价等技术。加快建立再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善公共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
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中国投资》:我国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普遍存在技术水平较差、回收效率较低、企业经营规模小的问题,您认为应该如何引导和扶持这些企业,提高这些企业的竞争力,引导他们规范化发展?
环资司: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一方面,经济增长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巨大,石油需求从2000年的2.24亿吨增加到2009年的4亿吨,钢从2000年的1.4亿吨增加到2009年的5.3亿吨。另一方面,国内矿产资源不足,难以支撑经济增长。于此同时每年产生大量的可利用废弃资源,对其加以有效利用,可替代部分原生资源不足。2008年,我国回收利用废塑料、废金属等8类再生资源1.23亿吨,相当于节省原生资源5亿吨,节能1.3亿吨标准煤。因此,加大再生资源的利用规模,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是缓解资源瓶颈、节能降耗、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客观要求。
目前我国再生资源利用领域依然面临着企业技术水平较差、回收效率较低、经营规模小等问题。为了引导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国家发改委近期将会同财政部启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所谓“城市矿产”,就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产生和蕴藏在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其利用量相当于原生矿产资源。“城市矿产”是对废弃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发展的形象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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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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