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8日,《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的发布,对于资金“焦渴”多时的循环经济产业而言无疑是一场甘霖。
自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以来,发展循环经济已上升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2005年初提议立法到2008年中就正式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成为我国最迅速出台的法律之一,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支点。“胡萝卜要甜,大棒要硬”,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原主任孙佑海曾如此形容国家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措施与硬性约束。
5年来,两批178个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的启动,逐步探索出在企业、企业间或园区、社会3个层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益经验。然而,掣肘其发展的瓶颈也日益凸现。“短期内经济效益不突出,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发展的动力不足,企业长期面临着投资不足、融资难等问题”,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坦言,此次投融资措施的出台就是为了解决循环经济企业资金瓶颈问题,以期引导社会投资往这个方向倾斜。
与此同时,作为循环经济“减量化、资源化、再制造”的基础和核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将获得更多的扶持和关注。国家将针对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领域陆续发布多项重要支持政策。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秘书长王吉位认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十二五”将迎来黄金发展期,每年至少能拉动5000亿以上的直接投资。中国现在有大量民间资本在寻找出路,国家应该引导它们投资这个利国利民的“双赢”产业。他期待国家尽快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各项配套细则,如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管理条例等,使一些受到制约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行业“扬眉吐气”。
或许,一千个行业就有一千种循环经济模式,一万个城市就有一万种循环经济愿景。哪种模式更好其实并无定论,因地制宜才是成功的关键。一言概之,循环经济就是一种“没有废物的经济模式”,从源头上节约资源、将产生的废弃物循环利用,最终实现极少或没有废弃物排放。
2009年全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将近1万亿。如今,除了传统资源的再生利用获得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也都设立了国家再制造示范试点,用户也逐步开始接受“再制造”产品。
其实,需要进行“再制造”的,不仅是可循环利用的废旧资源和产品,更是国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和认知。只有当节约资源成为每个人生活中的自觉行为,循环经济才能真正深入人心,扎根各地。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7/2010-05-20/79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