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上阶层通过做“钉子户”扩大了财富。管理阶层通过精英阶层做好了普通农户的工作,剩下能够成为“钉子户”的就只有中上阶层农户。在征地拆迁中做“钉子户”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在权力、经济和社会关系上独立于其他阶层,也就是不受其他阶层的控制和支配;二是拥有相关的政策知识和信息,不容易被蒙蔽;三是与管理者阶层关系较为疏远,在交互关系中不受人情、面子等因素的影响。这三个条件只有中上阶层农户满足,这就使得他们在征地拆迁利益博弈过程中能够理直气壮地拒绝征地拆迁,坚决不给管理阶层和来做工作的精英阶层农户“面子”,也不讲熟人社会的人情情谊,在征地拆迁中漫天要价。在和谐征地拆迁背景下,管理阶层和基层组织毫无办法,只能软磨硬泡,将所有能动用的关系都动用过来做工作,最终都不得不步步妥协,与中上阶层签订“秘密协议”、满足他们的大部分要求。中上阶层农户通过做“钉子户”获取超过补偿标准以上的超额利益,他们的家庭财富在征地拆迁后要增加80万至150万元。并且由于他们有经济头脑,在外边也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他们在征地拆迁后不仅可以扩大自己的副业规模,还可以投资其他行业,实现财富的再增值。
4、普通农户阶层暂时获得了一定财富,缓解了家庭困难,但整体利益受损。普通农户阶层在征地拆迁利益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既与再分配权力无缘,又无法当“钉子户”获取利益,他们在管理阶层和精英阶层的轮番攻势或威胁下很快就屈服了,他们最先签订“征地拆迁协议”,获取的是标准的补偿。如果说他们还有博弈空间的话,那就是在征地拆迁前在自家耕地上突击种树、在禾场上倒水泥以及搭建附屋、敞篷等,这些能使他们的利益数千上万的增长。但这些相对于管理阶层、精英阶层和中上阶层获取的巨额利益来说是微乎其微,因此普通阶层农户对征地拆迁中的不公平十分敏感。根据土地耕种的差异,普通农户阶层中的纯农业农户可以得到50-100万元的补偿款,半工半农户可以得到15-50万的补偿款,贫弱农户的补偿款一般在8-15万。这些补偿能够解决普通农户阶层的子女结婚、装修房子、生病医治、养老送终等急需,但不能使他们的财富增加,因为他们既无技术又无社会关系可以将这笔钱用于投资。由于没有了土地上的收入,住进小区后的家庭生活向城市靠拢,家庭开支猛增,且所需物品就得用购买,也就增加了他们的货币压力,使得家庭生活愈发拮据。正如一个普通农民所言,“因为失去了土地,作为农民我们就像是失去了根一样,拿着这些土地换来的钱心里不踏实,不敢花啊”。有土地保障时,无论是纯农业户还是半工半农户,生活都较为从容机动,闲暇生活较多,家庭生活较为完整;一旦没有了土地,就只能外出或在本地务工,务工既没有保障,也不从容机动,闲暇时间没有了,完整的家庭生活也被破坏,使得征地拆迁后这部分农民的福利大为降低,也增加了他们对未来不确定的焦虑感。
三、农村征地拆迁中的阶层冲突
在上述征地拆迁的一般性的利益博弈和再分配中,形成或加剧了两对对立的阶层关系,一是加剧了中上阶层与管理者阶层的对立关系,二是形成了普通农户阶层与管理者阶层的对立关系。这两对对立阶层关系很容易发展成剧烈的阶层对抗和冲突。
(一)中上阶层与管理者阶层的冲突
中上阶层的生活面向朝外,村庄只是他们的栖息之所,他们与其他各阶层的关系较为淡薄,尤其在权力、经济和社会关系上于管理者阶层,因此在村庄生活中较为特立独行和我行我素。在征地拆迁前,中上阶层与管理者阶层的一般关系是对立性的。中上阶层看不起村庄管理者阶层,认为他们既无能,又腐败堕落。所以,中上阶层往往是管理阶层的反对派,几乎在所有的村庄政策上都横挑鼻子竖挑眼,处处为难村组干部、与村组干部作对。村组干部也奈何不了他们,但又无法笼络他们。中上阶层是针对管理者阶层的主要上访群体,他们有时间、经济能力和知识,又熟知政治体制的运作逻辑,因此能够通过上访这一渠道来参政议政、反映村组干部的问题以及达到自己的某些目的(如获取经济利益),给村组干部出了不少难题。在征地拆迁中,中上阶层是农村管理者阶层要想方设法防止“捣蛋”的重点对象。征地拆迁伊始,在管理阶层中就成立了对中上阶层的“包保”责任,即几个村组干部负责某个中上阶层农户,将其看好和稳住,防止其闹事、上访或做其他的破坏性活动,以使征地拆迁顺利进行。所以,对中上阶层的征地拆迁及对其“做工作”往往放在最后面进行。尽管如此,中上阶层依然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常常出现的“钉子户”和“上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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