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系完善层层职责分明 高台县书屋制度化运行
□□ 本报通讯员田玉龙文/图
隆冬时节,虽然窗外雪花飞舞,但在甘肃省高台县合黎乡六三村宽敞的农家书屋里却暖意融融,前来借书看书的人络绎不绝,将偌大的书屋挤得满滿当当。“以前农活忙,现在书屋忙。特别到了学生放假时,一天要借出七八十本书,可叫人不消停了。”农家书屋管理员钟宏看似抱怨的话里却掩饰不住兴奋。村民们在农家书屋中学到了实用技术,掌握了致富信息,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六三村支部书记田富有说:“以前村民农闲时不是闲逛,就是酗酒,甚至为点鸡毛蒜皮的事都能大吵一架,现在有了农家书屋,村民们有书看了,逐渐形成了‘要学好’的风气,出现了‘两多四少’的喜人变化:走进农家书屋的人多了,读书学科技的人多了;参与封建迷信的人少了,喝酒赌博的人少了,晒墙湾倒是非的人少了,闹矛盾纠纷的人少了。”
农家书屋为新农村建设带来了新景象,但这一切主要还得益于该县高度重视书屋建设工作,坚持“开门办书屋”的服务方向,从体制、经费、人员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了书屋不仅建起来,还能用起来,切实发挥它们的作用。2009年底,高台县9个乡(镇)的136个行政村都建成拥有1400册以上图书、100盒科技光盘、10种以上报纸杂志的农家书屋。为了使这些文化阵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克服“重建轻管”和对文化阵地、文化设施“随意处置”的问题,县上按照省上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对农家书屋的专门管理意见,从农家书屋的管理体制、产权归属、管理人员聘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晰产权,调动起了各级建设书屋的积极性
把农家书屋建设纳入乡镇工作目标责任制,同乡镇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年终考评挂钩,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形成了县、乡、村上下贯通、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为调动自建农家书屋的积极性,凡是乡村自筹资金建成达标的农家书屋,在政府资助、社会捐助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划分产权,房屋、设施由乡、村投资建设或购买的,产权分别属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所有;由上级投资配送的报刊、杂志、图书、光盘、录音录像带、桌椅、电视等属国家所有,农家书屋房屋及其他设施设备按产权归属一律由各农家书屋登记造册,并由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委会监督各农家书屋使用。
创新机制,农家书屋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骆驼城乡前进村农家书屋管理员孙晓霞对笔者说:“文化局一年给我们图书管理员600元的管理费,星期一到星期五全天开放。一年下来,借阅图书800多人次。”书屋管理员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以村为主的管理体制。县上负责对全县农家书屋及其管理员的宏观指导和图书配送、报损和农家书屋管理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奖惩,并依据工作情况据实审查、核拨每人每月50元的管理员补助经费。乡镇综合文化站负责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审定、农家书屋统一集中活动的组织、农家书屋日常检查考核、管理员补助发放;村委会负责农家书屋及其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并会同县、乡文化部门对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从农家书屋建设运行的实际出发,一般确定由村支书或村妇委会主任担任书屋管理员;受村委会委托、农家书屋建在学校的,管理员由学校确定,但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并把开放书屋的时间与授课时间同等对待;受村委会委托、农家书屋建在商业门点的,管理员由经营该商业门点的业主担任,每月开放时间不少于8天。同时,将农家书屋管理员纳入全县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进一步调动起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了农家书屋作用的充分发挥。
健全制度,确保了农家书屋的健康运行
高台县为每个书屋配备了标准标识牌,并制定配发了《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农家书屋借阅规定》、《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守则》等制度,保证了农家书屋的运行有章可循,以制度建设,促进村农家书屋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正常化。把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农家书屋管理纳入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和实行乡镇综合文化站、村农家书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文化专干、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乡镇文化专干、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职责,并按照职责要求落实岗位职责,各村农家书屋根据目标责任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量化标准,县上每季度对乡镇文化站、村农家书屋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把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使书屋管理趋于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确保了农家书屋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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