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4日电:山东省将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省财政对每个项目县补助300万至500万元。
记者从山东省农业厅生态农业处了解到,山东将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比较好的区域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以农业生态高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环境改善为目标,以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太阳能光热利用、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为重点,采取政策集成、项目集成、技术集成的方式,实行统一规划、集中投入、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打造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建设的新样板,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项目示范带动,力争到201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项目县(市、区)达到95%以上;全省适宜地区农户沼气使用率达到28%以上(含大中型沼气、秸秆气化等工程的供气农户),项目县(市、区)达到35%以上;全省生态循环农业基地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项目县(市、区)3万亩以上;全省农村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30%以上,项目县(市、区)达到50%以上。
山东省将对项目实施情况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暂停项目实施,要求限期整改;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可给予连续扶持,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以后年度资金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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