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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要有长期的制度安排


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要有长期的制度安排

——对话杨志明、丁大建、夏柱智

  

  

  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要有长期的制度安排

  

  ◇杨志明

  

  

  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要有长期的制度安排

  

  ◇丁大建

  

  

  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要有长期的制度安排

  

  ◇夏柱智

  

  嘉宾

  杨志明 中国劳动学会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

  丁大建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研究员

  夏柱智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

  主持人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孟德才 刘诗麟

  农民工就业问题关乎亿万农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全局稳定。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作出进一步部署。今年农民工就业创业有哪些新难点亟待解决?怎样更好地促进农民工就业稳定?解决农民工欠薪老问题,有哪些新方法?本期对话邀请杨志明、丁大建、夏柱智三位专家展开交流与探讨。

  

  我国劳动领域将进入高技能人才引领的“技工”时代,新增农民工的有限性和掌握数字技能的农民工快速发展,正使农民工成为技能劳动者的主体,农民工将成为宝贵的人力资源

  

  主持人:今年以来,我国农民工就业创业形势整体如何?面临哪些新的困难和挑战?近日,多部门印发《意见》,有何现实意义?

  杨志明:今年以来多种冲击叠加对农民工就业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餐饮、酒店、零售、文娱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使农民工失岗更多,不少小店铺、小工程、小加工、小文娱等小微企业歇业使农民工转向新的就业,快递、外卖、网约车服务、家庭服务、网络营销服务等现代服务新业态逆势增长,农民工和企业抱团取暖,共克时艰,显示出网约经济吸纳就业的活力与韧性。

  总体来看,农民工就业受到的影响是阶段性的,随着经济加快恢复,中长期企业“招工难”仍是主流。新增农民工的有限性和掌握数字技能的农民工快速发展,正使农民工成为技能劳动者的主体,农民工将成为宝贵的人力资源。国务院参事室和中国劳动学会农民工发展课题组研究表明,我国劳动领域将进入高技能人才引领的“技工”时代,“人口红利”向“技能红利”转变,数字经济下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跃升。稳定农民工就业创业,就是稳住我国就业基本盘,有利于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夏柱智:今年以来,农民工就业困难、收入下降是普遍的,表现为:由于工业、服务业受影响,返乡待业农民工数量增加;订单减少、农民工工作时间减少、工资收入降低;农民工就业不确定性增加、就业风险变大;集中在建筑业的中高龄农民工就业更加困难;中西部欠发达务工大县就业困难农民工更多。与此同时,和2008年金融危机时相比,现在的农民工生活支出增多,这和农民工快速城镇化有关。很多农民工过去几年在城镇购房、买小汽车,承担着较大的还贷压力。

  此次《意见》印发的独特背景是大规模的农民工留乡返乡,乡村面临较大经济社会压力,为此需要从政策层面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支持。

  丁大建:从我国经济发展大背景看农民工就业形势,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常态和非常态。常态是指根据经济发展变化发生的就业形势正常演变,与之相对应的是非常态,指的是受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农民工就业形势出现阶段性、突发性变化。这几年,非常态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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