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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视域下的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呈现出极大的不合理性。一方面,现有的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农用地无法通过市场手段合理集中,以实现农用地的规模化经营,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下降; 另一方面,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不断提出更多的土地需求,政府征用农村土地的数量越来越多。依靠公权力征用土地的非市场化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款无法反映土地的市场价格,农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由此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农村土地制度的不合理,已成为严重制约乡村治理的重要因素,亟须对其进行完善。

  一、现行土地流转体制下的乡村治理现状

  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这种二元结构的核心要素包括二元户籍制度 、与户籍相联系的社会公共福利分配,以及农村土地的非市场化,这些因素对我国乡村治理产生了严重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一)大量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外出务工,形成了举世瞩目的民工潮现象,农民的非农收入也随之不断提高。据估测,目前我国共有2.3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部门就业,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48%。一般而言,在非户籍限制国家,不存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工业化和城镇化引起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既是劳动人口的流动,也是举家非劳动人口的流动,这种迁移是永久性和不可逆转性的。然而,我国农村人口的这种大规模迁移,却是在户籍制度的制约下,具有向农村抽血式的特征来进行的,且是可逆转性的。受制于落户城市的艰难,我国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仅仅是劳动年龄人口的迁移,年老和年少的非劳动人口留在农村。而精壮劳动力也只是进入城市阶段性就业。一旦这些精壮劳动力年老,缺乏在城市就业的竞争力时,他们仍然返回农村。留在农村的人口,呈现无劳动能力人口比例极大的现象。依靠这些年迈体弱的无劳动能力人口从事分散的土地经营,农村经济的萧条程度可想而知。农村严重的空心化现象给乡村治理带来了相当的难度。

  (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重,农村低收入带来的养老难问题严重

  随着我国30多年的计划生 育政策的有效推行,相伴而来的是人口的快速老龄化,以及伴随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困难问题极为突出。由于计划生育的有效推行,我国仅用其他国家1/4左右的时间即从成年型国家过渡到老年型国家。而城乡人口老龄化程度严重倒置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典型特征,即相对于城市,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60岁及以上农村人口为0.993亿人,老龄化程度为14.98%,农村老龄人口占全国老龄人口的55.92%,高于农村人口占全国49.72%的比例。而有的研究认为,我国农村老龄化的程度要高于普查数据。相较于城市,农村老龄化不但人口比例高,养老问题更为严重。就全国农村地区的情况来看,社会养老覆盖面窄,保障程度低。据全国老龄委统计资料,我国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为34%,60岁以上农村人口每月可以领取到的养老金平均为74元。在现行物价指数下,月均74元的收入只能是杯水车薪,发挥不了养老的应有功能。此外,大部分农村人口的收入情况,也基本堵死了依靠积蓄养老的途径。至于财产性收入,土地是农民唯一值钱的财产。尽管我国处于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时期,急剧扩张的建设用地需求,需要将农民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工业建设和城市建设用地,这原本是一条较好的农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途径。然而,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所需的农村土地,都是通过征收和征用而取得,土地征用的补偿远远低于土地出让的市场价格。这种农村土地的非市场化流转,消灭了农民通过转让土地财产取得收入进行养老的途径。大部分农民最终面临的是养老困难的处境。农村养老问题的客观存在,是乡村治理的一大困境。

  (三)农村土地的非市场要素化,农民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

  在我国,正式的金融机构缘于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只在借款方能够提供具有相当价值的特定财产作为抵押担保时,才有可能发放贷款。农民的主要财产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以及建立在集体所有权土地上的房屋。而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所有的农村土地和房屋,都不能进行市场化流通,不被法律和政策允许进入市场变现交易。这些不能进入市场流转的土地和房屋,不得成为融资担保物,农民基本上丧失了通过抵押担保,从正规金融机构取得信贷发展经济的途径。为了获取资金,急需资金的农民和农村小微企业,被迫向非正式的未受规范管理的民间放贷机构融资,甚至通过高利贷以解资金之需,导致不少农村地区高利贷盛行。这种民间高息借贷一旦群体化和产业化,很难避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违法现象,而一旦高利率民间借贷资金链条断裂,则容易导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给乡村治理带来极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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