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国已经有13个省市宣布改革户籍制度,给农民发居民户口。陈锡文深表忧虑地说,户籍制度改革不是改一个户口本那么简单,农民有了居民户口,但城里人有的东西,农民照样没有,那农民拿了这个居民户口也没有用。改革户籍涉及就业、住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保障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以及建设和城市自身的承受能力等问题。因此,短期解决户籍问题确实有难度,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首先要解决就业。没有就业,糊里糊涂把人弄进来晒太阳,要出问题。第二,住房要跟得上。农民工进来买商品房很难,必须要有保障性住房。第三,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不能搞歧视,要一个待遇。陈锡文本人2008年在成都做过一次调查。他介绍说,如果一个人在成都落户,要让他住房、社保等方面享有和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至少要20万元。国务院发展研究基金会曾经做过一个比较大的调查,大中小城市统算起来,解决一个人落户城市的成本大概要4万元。
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户籍问题,是户籍制度改革需要关注的重点群体。陈锡文谈到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扎根的问题。新生代农民工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他们与上一辈确实很不一样。过去外出就业的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追求比较单纯,赚点钱就回去。现在的农民工文化水平比较高,有自己的追求,不少人根本不打算再回去。甚至有一些从小就在城里长大的,也很难再回去。随着社会的进步,要求社会公平对待的意识都要比过去强。这些变
化,给社会管理都提出挑战。
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责任,不能以农民交出土地为条件
对一些地方要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换取城镇户籍和获得有关公共服务的问题,陈锡文认为,一些地方之所以这样做,是借户籍改革的机会,在土地指标上做文章。比如,现在给1万农民解决了城市户口,假设人均交出半亩地,就有了5000亩地的指标可用,从而可以扩大城镇的项目建设和增加财政收入。
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合法的财产权益,给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责任。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应依法享有城镇政府提供的相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应要求农民以交出其合法财产权益为代价。户籍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要靠经济社会发展,不能靠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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