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是推动“订单农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各地要结合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强诚信教育等,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为“订单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要建立统一的、专门的市场预测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可靠的农业生产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要对农产品的品种结构、适种情况、供求趋势、价格变动等作出前瞻性预测并及时公布。围绕“订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建立连接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科研单位、重点县乡和专业大户的信息网络,运用网络技术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服务,提高农产品营销组织化程度。
(二)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质量标准体系。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为“订单农业”提供条件。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争取通过国际相关组织的质量认证、安全卫生认证、环保认证,出口企业要严格执行进口国的质量标准,以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资格和国外消费者的信任。
(三)加强对企业和农民的诚信教育。要广泛开展对龙头企业经营者、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知法守法,依法从事“订单农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五、建立“订单农业”风险保障机制,降低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市场风险
要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建立“订单农业”风险保障机制,总结一些地方设立“订单农业”风险基金的经验,逐步加以推广。当农产品的市场价低于合同价时,对按合同价收购农户产品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可以从风险基金中给予企业部分补偿。同时,要加强对风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
六、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在“订单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宏观指导,在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组织协调、完善服务、加强管理等方面引导和支持“订单农业”的发展,带动农户进入市场,逐步提高我国农业的市场化程度。要完善订单的签订和管理办法,着力解决订单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把发展“订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积极培育主导产业。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的有关政策,为“订单农业”的实施创造条件。要积极争取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科技、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为“订单农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摘自农业部《关于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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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各地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发展“订单农业”,获得了较好的效益。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订单农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对此,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订单农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不配套。现在有关“订单农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备,缺乏完整的制约机制,政府行政调控干预能力偏弱,信息、法律服务相对滞后。
二是对订单合同主体资格要求不明确。“订单农业”合同的发单方除了农产品加工企业,还有农产品经纪人,他们与农民建立了稳固的购销关系。然而,不少经纪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农户若盲目与其签订合同,可能会导致无效合同和合同纠纷的产生。
三是订单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诚信意识和合同意识不强。当农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合同收购价格时,企业和经纪人可能会因无利可图而毁约,使农民蒙受经济损失;反之,当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格时,农民也可能会毁约。上述两种情况都会影响“订单农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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