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盂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深入龙头企业和农户中进行调研,提供分类指导,对农业购销协议和证明进行归类梳理,并制定了统一的订单合同示范文本,架起了农户、龙头企业之间意向表达、权责对等、利益分配双向满意的“金桥”,形成了层层促订单、规范又完善、统一又集中的新格局。
牵住龙头企业的牛鼻子
龙头企业是“订单农业”的主导方,其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信用状况优劣,在“订单农业”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盂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涉农企业中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并帮助一些涉农企业建立了合同管理机制。为鼓励龙头企业争创“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他们还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机制,推动了“订单农业”的良性发展。此外,他们在涉农企业中实施了企业信用公示制,建立了企业严重失信淘汰机制,使“订单农业”合同化风险为保险,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创建农村维权新机制
要想把“订单农业”打造成政府“满意工程”、企业“化险工程”、农户“受益工程”,创建农村维权机制是保障。
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为依托,以保护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为武器,在农产品种植基地建立了“12315”申诉举报维权站,使维权工作到村、到户、到田间,解决了农户投诉难、维权难的问题。同时,向农民发放了监督服务卡、承诺书,以随时随地解决农户的投诉纠纷。他们还完善了“订单农业”合同备案制度,及时将各类订单收集、上报、审核,有效保障了农民利益。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
除了全程跟踪订单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服务外,孟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还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巧念市场经,善打特色牌,注重加强有关人员的素质教育。
通过开展大规模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该县的“订单农业”逐渐呈现出了“四增四扩大”的喜人局面。“四增”即受教育的农民数量增多、农户的经营理念逐渐增强、《合同法》的普及范围逐渐增大、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逐渐增加。“四扩大”即“订单农业”在农村的社会覆盖面扩大,“订单农业”面积和农民增收数量扩大,“订单农业”合同份数和品种进一步扩大,帮扶的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的数量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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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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