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农”的反哺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综观中国共产党的90年,“三农”为党和国家的发展贡献巨大,但在国家获得发展中所产生的红利方面显然还分享得很少。全党全社会需要从实现历史公平的角度,更加关注“三农”、扶持“三农”,促进早日形成城乡一体化均等化发展的新格局。
吃苦耐劳、默默奉献的中国农民,长期以来为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今年4月初,民政部发布了这样的数据:自革命战争年代以来,先后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些先烈大多数没有留下姓名,有姓名可考、已列入各级政府编纂的烈士英名录中的仅有180万人左右。这些有名和无名的烈士,毫无疑问,大部分来自于党所建立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先烈们用鲜血和生命培育出的人民至上的理想主义精神、众志成城的集体主义精神、知难而进的英雄主义精神、视死如归的乐观主义精神,如同永不熄灭的灯塔,辉映历史的天空,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在国家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农民又为各个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党有责任让广大农民分享发展红利,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我们党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为广大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生活作为神圣使命,为解决“三农”问题营造有利的政治氛围,保障“重中之重”战略的有力实施。
1945年召开的党的七大把“为人民服务”写入党章,强调党除了为人民大众谋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为人民服务”至今都是各级政府部门列入座右铭的首选词语。在新形势下,我们党领导庞大而复杂的经济社会建设,无疑需要巨大的组织成本。但检验这些成本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标准,仍然是人民大众的利益是否得到了很好维护。广大党员干部应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千方百计促进已数十年成为发展短板的“三农”事业的发展,大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帮扶困难群体力度,才能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总结90年来我们党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历程中的宝贵经验,对于全党上下形成自觉维护“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的高度认识,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合力,尽快补齐“三农”发展“短板”,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毛泽东在谈到我们党夺取政权的主要经验时说:“我们先有了土地改革的胜利,然后才有了打倒蒋介石的胜利。”邓小平在谈到改革开放时说:“我们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而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也注定要在农村取得成功才能大功告成。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们党郑重作出的战略决策。这不仅是对现实的科学认识,更是对党的90年历史的深刻把握,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从历史的高度认真践行其中的应有之义。
我们要进一步切实纠正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城市倾向,防止在城市日益繁荣的同时,城乡二元结构在不少地方成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存在并可能继续扩大的根本原因。
我们要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形成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有机统一、和谐发展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结构;要着重防止各种侵害农民利益和“三农”发展的行为,特别要警惕以保护农民长远利益为名而不作为。
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表明,就“三农”问题来说,一切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前提都是:尊重农民的利益和自主权。历史已经多次证明,只有不以整体的利益或长远的利益为借口剥夺或损害农民当前的利益,使农民的现实利益得保护,长期利益有保障,才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三农”对整体工作的支撑作用和长远利益的根本支持。农民拥有自己生产、生活方式的自主权,即使是一部分农民,甚至是少数农民,他们的自主权也同样应该受到尽可能的尊重和保护。但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同时,更要及时研究撬动农业和农村改革的“第二次飞跃”,避免随着时间的流逝使农民失去应当获益和农村应当发展的大好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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