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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今年上半年特别是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案件。现对丰润区等六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一、丰润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2020年3月13日,丰润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接举报,反映当事人任某某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丰润区农业农村局决定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2020年1月20日购进“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kg/袋)10袋、“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00g/袋)60袋进行销售,“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kg/袋)售价为100元/袋,“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00g/袋)售价为20元/袋,货值金额合计2200元。截至违法行为被发现时,“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kg/袋)销售1袋,“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00g/袋)销售34袋,违法所得合计780元。当事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河北省兽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丰润区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kg/袋)”9袋和“阿莫西林可溶性粉(100g/袋)”26袋;

2.没收违法所得780元;

3.处货值金额(2200元)2倍罚款4400元。罚没款合计5180元。

二、威县某农资门市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2020年4月2日上午9时许,威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位于某村的威县某农资门市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威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经查,威县某农资门市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2019年底将购买的名称为高效氯氟氰菊酯、吡虫啉、阿维菌素的农药私自摆放在货架上准备销售。因疫情和种植季节原因,农药未销售。威县某农资门市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京津冀地区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草案)》之规定,威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农药,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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