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导报》综合报道 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2020年度关税实施方案,各种化肥及其主要原料进出口关税税率水平保持不变。
根据这份新出台的关税实施方案,各种氮肥、磷肥、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磷钾二元肥、其他钾盐和矿物钾肥、氮磷钾三元复合肥等,与2019年一样继续保持零关税。
同时,与2019年政策一致,出口化肥不退税,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出口符合规定的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视同内销,免征增值税。
另悉,根据商务部2019年第47号公告,2020年度磷矿石出口继续暂停出口配额管理。符合条件的出口磷矿石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凭有效的货物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通关验放手续。
数据显示,2019年1~11月,中国累计出口各种肥料2553万吨,同比增长了12.2%;累计出口金额68.48亿美元,同比增加了4.5%。尿素累计出口435万吨,同比增长了141.4%;磷酸二铵累计出口611万吨,同比减少了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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