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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的“后市场行为”说起


□本报记者郑红艳

冲突:价格波动大范围毁约矛盾:生产流通两方“和谐”

从2009年10月以来,在化肥生产原料、能源等价格上涨,以及铁路运价上涨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化肥市场价格一路上扬。这也是今年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0年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定的调,“理顺价格体系、逐步市场化”是大方向。我们看到,化肥生产原料、能源,产品价格和流通均正在进行市场化改革,化肥行业市场化进程加速。

在此之前,化肥价格持续了一年多的低迷,企业开工普遍不足,库存量小。在“买涨不买跌”心理的支配下,化肥市场“热”起来,显现出“供不应求”的迹象。经销商与企业的合同虽然签了,货没有发,但价涨了,于是企业撕毁合同的事情大范围发生。而这种现象在农资行业时有发生。

面对撕毁合同,企业与经销商之间并没有大打官司,而是表现出一派“和谐”。然而,“和谐”的背后表现的是我们的行业、我们的市场不够成熟、不够规范。

虽然我们的化肥行业市场化进程在加速,但行业的某些现象却与市场化背离,甚至是矛盾的。

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化肥价格全面大幅上涨,与之相伴而生的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就是:合同毁约。据了解,现在几乎80%左右的前期合同都毁约了。有人把这称为企业的“后市场行为”,即对市场的控制力很弱,对上游原材料的市场变化不能预判,缺乏风险对冲机制,只能被动跟随。《农资导报》编辑部近期也常接到相关的投诉。然而记者发现,这种现象在行业内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据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长李昊锋讲:“每当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一次表现也很集中,硫磺、一铵、二铵、复合肥毁约的很多。行业内出现大面积毁约,也是市场行情骤变的一种信号和标志。”在全行业乃至全社会倡导诚信的今天,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生存,还是守信,这是一个问题!

有很多业内大磷复肥企业对此行为表示:“这样做的确不好。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也是无奈之举。”有人以二铵为例做了分析: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几乎所有的原料价格都开始上涨。作为生产二铵的主要原料硫磺,价格已由前期的60美元涨到现在近200美元。而且从去年6月1起,硫磺加征17%增值税,从今年1月1日起又加征3%的关税,这都成为二铵企业新的成本负担。与此同时,合成氨、电、煤、天然气、铁路运费也都在上涨,这都将快速拉高生产成本。而前期签的合同全部是按以前的原料价格核算出来的。2008年以来,由于硫磺价格的暴涨暴跌,给国内二铵生产企业带来了巨大亏损,多年积攒的能量都消耗掉了,企业已经瘦骨嶙峋了,无力承担市场的这种变化,所以只能把压力转嫁到市场。“没有办法,因为企业实在没有能力承担新一轮的损失,如果执行合同,就会危及生存。所以,在生存和诚信之间,企业只能选择先存活下来,然后再去考虑诚信、责任等等这些道义上的东西。”有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说。

对此,也有很多流通企业表示了理解。陕西农科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科成说:“有的企业不能遵照合同执行,的确是原料和市场情况发生了急剧变化。如果这个时候企业把实际情况跟经销商讲明,厂商双方都能做出让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不算是毁约,而是重新修订合同,在国际上也通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厂商双方在市场发生大的变化时,相互承担损失是十分必要的。比如在2008年二铵价格从每吨4600元掉到2400元的时候,云天化、六国等企业几乎承担了全部损失。现在成本的确是涨了,我们也应该给予充分的理解。”

然而,在此轮涨价中,也有经销商反映,有的企业并不是这样,而是随意涨价,说涨就涨,非常霸道,没有给经销商丝毫商量的余地,不接受就不给货;还有的借市场回暖之名,过度涨价,追逐暴利。对此,经销商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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