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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城镇化进程中谁是农民?


 

  一、

  当前对三农政策具有重要影响的话语有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实践理性,一种是道德理性。实践理性关心真相,道德理性关心立场。前文讲的是实践理性,而当前影响三农政策的还是一个重要方面是道德理性,即是否为农民讲话的问题。

  一般来讲,整个社会都有共识,就是农民不仅是中国最大多数的人口,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所作牺牲最大,在当前也处在社会底层,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个意义上讲,站在农民立场上讲话,就是站在弱势群体一边,在现代社会,这样的站位本身就具有正义性。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只有让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有出路,有前途,中国现代化才可能实现,民族复兴才有希望。

  既然农民是弱势群体,站在农民立场上讲话就不会错,为农民说话就不会错。这样一来,就可能出现决策中不分轻重缓急,舆论中不分是非对错,一律以立场站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当前中国社会已经高度分化,谁是农民已不是那么容易区分,站在农民一边,保卫农民利益,可能恰恰是保护了强势农民的利益而损害了真正弱势农民的利益,且可能正有人借农民这一身份来说事,以达到其他目的。

  二、

  一般来说,当前中国农民的分化首先表现在区域上,即可以分享到城市经济辐射好处的沿海发达地区及大中城市郊区(包括城中村)的农民,和无法分享到城市经济辐射好处的广大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民。因为可以分享城市经济的好处,发达地区农民经济状况一般都比较好,收入比较高,其中一些人正是外来务工农民租房的出租者。因为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被纳入到城市建设规划区内的农村征地拆迁,农民从征地拆迁中获得了远多于之前从事农业生产所可以获得的收入。少数地区(尤其是珠三角和大城市近郊农村、城中村)农民成为土地食利者。显然,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农民是农民中的强者,这个强者群体中,最受到媒体关注并从农民身份中获益的是征地拆迁农民。因为受到媒体的强烈关注和支持,征地拆迁补偿快速超过《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的上限,农民从征地拆迁中所获利益巨大,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数量庞大的土地食利者。

  相对来讲,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民因为不在城市经济有效辐射范围,无法分享到城市经济发展所带来利益。中青年人离土进城务工经商,靠出卖劳动来获取工资收入,缺少进城务工经商机会的中老年人留村务农,获得农业收入。无论是进城务工还是留村务农,农民都是靠自己劳动来获取收入,他们的收入比较少,处境比较差。但是,他们是在全国性劳动力市场上“自由”寻找工作机会,或在最接近完全市场的农业产销体系中“自主”经营,他们自己承担“自由”选择的成功与失败。他们不可能通过与地方政府的博弈来获取额外的利益。或者说,他们就没有“抗争”的机会,因此也就受不到媒体和舆论的关注。

  而他们恰恰是占农民总数90%的真正弱势的农民。

  舆论站在了强势农民一边,却忽视了弱势农民。或者说,舆论站在了食利者一边,而忘记了真正最需要关心的农民的大多数。

  三、

  在广大的一般农业型地区的农村,农民也可以区分为多种,一种区分是依农民进城能力来区分。一部分农民人通过考学参军等等途径,成功地在城市获得稳定的就业与收入条件,他们与同样进城但并未获得可以在城市安居条件的农民工就有很大差异。如果强调农民对自己土地(包括承包地、宅基地)进行处分的权力,则越是有进城能力的农民就越是会保留自己在农村的土地权利,而那些进城很困难的农民为了增加进城机会,就更可能以土地换钱。但是,即使他们多了这笔以土地权利换来的钱,他们仍然可能进城失败,一旦进城失败,他们又失去了返乡的退路,他们的处境就会更糟。这个意义上讲,当前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是他们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是不应当允许交易的。

  但当前学界、媒体和政策部门都在保护农民利益的话语下面,要给农民更大的处理土地的权利,说是要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可问题是,如果这些土地权利只是农民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我们能够允许将社会保险拿去交易吗?尤其是,农民将自己作为进城失败社会保险的土地交易给了城里人,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只是要多一个休闲去处,或者过剩资本投资保值的途径,这样的“自由交易”有效配置资源,其结果却是让弱势的农民失去安身之所,而给有钱人多一个可无有无的休闲之所,或投资保值机会,这样难道真的有效配置了资源?这样公平吗?这样做的后果究竟又会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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