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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农民生活方式变迁60年回顾


  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农村改革率先突破,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而城市改革相对滞后,城乡二元体制尚未解冻,这样就使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早期的繁荣”和“相对封闭的发展”。首先,随着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广,家庭的生产功能得以恢复,亿万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剩余农产品处置权和农闲时间消遣的自由,一家人朝夕和睦相处,享受着自耕自乐的恬淡生活方式。由于三代直系家庭协同耕作一般比一对夫妇组成的核心家庭显得更加优越,所以在农村5人以上的大家庭居多,他们在农忙之余可以享受着天伦之乐。当时具有时代象征意义的民间代表作是大别山区一位名叫王驾远的老农书写的一幅中堂:“依山傍水,瓦房几间,朝也安然,暮也安然;耕种几亩责任田,种也由俺,管也由俺,丰收靠俺不靠天;大米白面日三餐,早也香甜,晚也香甜;的凉的卡身上穿,长也称心,短也如愿;人间邪恶我不干,坐也心闲,行也心闲;晚归妻子儿女话灯前,古也谈谈,今也谈谈;安民政策喜心田,如今娱乐在人间,不是神仙,胜似神仙。”[31]其次,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自动解体和“乡政村治”体制的建立,国家政治权力上移,村民自治的空间逐步扩大,我国广大农民群众可以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1982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乡、民族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域,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农村按居住地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确立了“乡政村治”二元分离的乡村治理体制新模式。从1983年到1985年,全国农村建立乡镇91138个,与原来的52781个人民公社相比,增加了38357个,基本恢复到建国初期的乡镇建制规模大小。全国建立村民委员会94万多个,与原来的69个生产大队相比,增加了25多万个,建立村民组588多万个[32](p366)。这样不仅理顺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利于中国传统村落文化的恢复和发展。此外,在改革开放的头十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流动的主要特点是“离土不离乡”,这种就地工业化、城镇化的农村发展模式既满足了农民“发家致富”的要求,又满足了农民“安居乐业”的心愿。比如,从1984年到1988年,全国约有500万农村人口是以自理口粮的方式进入县城和中心镇落户居住。从1983年到1988年,我国乡镇企业共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6300万人[33](p195)。

  四、改革开放中后期(1989年至2001年):农民物质生活水平增长缓慢,精神家园日渐衰败和失落。

  从1989年到2001年,是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停滞阶段”,最终导致出现了“三农综合症”。据我国著名农业问题专家杜润生先生回忆:“继1986年‘一号文件’之后,在1987年深化农村改革主要围绕以下三项指标进行:(一)确立农户自主权;(二)发育市场体系;(三)继续展开优化产业结构。这三项指标实现的程度将视作衡量农村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志。然而,中国农业的进一步改革受制于城市国有经济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用当时的一句话来讲就是对于中国农村改革一切‘便宜’的项目已经出台,不触动深层结构再也不能前进一步了。正是这个原因,农村改革初期一系列‘一号文件’的历史使命告一段落。”[9](p145)1988年以后,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投资过热、货币发行量过多、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等问题集中暴露出来,国民经济秩序比较混乱,特别是当年召开的“北戴河会议”酝酿出台价格改革政策而引发了全国性的“商品抢购风潮”和“银行挤兑风潮”,中共中央作出了“从1989年起,用三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集中开展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决定,致使城市改革的步伐放缓。紧接着,在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了“六四政治风波”,曾一度出现了“农村改革十年回头看”和“农村集体经济归大堆”的反常现象,导致农村改革暂时停顿下来。随后在上世纪90年代,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搞活农村经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等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这些改革基本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譬如,“在1993年、1994年粮食市场推行了新的开放措施,但到1997年、1998年又退回到统购(近似于专卖)的老路上来”[9](p152),而以政府管制为核心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履维艰,实际上到了1999年已经难以为继,造成了国内粮价持续低迷长达7年之久,以至把粮食这一事关中国13多亿人口生存的战略物资变成了“吃不了、存不下、卖不掉”的老大难问题,中央财政却为此支付了高达3000亿元的改革成本[34]。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县乡两级地方财政收入只占全国的21%,而县乡财政供养人员却占到了全国的71%。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支出中,中央财政承担2%,省级财政承担11%,县级财政承担9%,乡镇一级财政竟然承担了78%,造成乡镇一级政府基本处于一种“有政无财”的尴尬境地。同时,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比例逐年下降,从1985年到2000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的比例由13%下降到8%左右,15年累计共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704亿元,占同期的基建投资总额2%,这显然与中国13亿人口中就有9亿农民的基本国情是极为不相符合的。因此在1997年以后,农村改革的“滞后效应”逐渐地凸显出来,1997年至2000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出现了连续4年下滑的趋势,分别增长4.6%、4.3%、3.8%、2.1%,其增量还不及城镇居民收人的1/5,全国粮食主产区和多数农户收人持续徘徊甚至减收,城乡居民收人在一度缩小后又进一步扩大,农村各项社会事业也陷人低增长期,城乡发展严重失衡,农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34]。总之,“在整个90年代,农业生产三要素已不是留在农村内部使用了——城市扩张,大规模占用农村土地,劳动力大量流出农村,企业得以雇佣最廉价的农村劳动力,9亿农民几乎什么社保都没有,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国家四大商业银行竞相抽走农村大量的资金。这样,当农村发展所必需的生产要素统统被抽走的时候,就算农民有志气、有天大本事也没用。这是中国90年代与80年代形成不同的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原因。”[35](p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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