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全市农业生产实际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市农委确定2014年重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四大工程:
全面推进秸秆粉碎还田工程。按照“就地处理、循环利用、方便快捷”的原则,把粉碎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积极鼓励农民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要求机手在小麦、玉米机械化收获同时进行秸秆粉碎还田作业。预计全年秸秆粉碎还田数量将达到400万亩。
积极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工程。结合本市畜牧养殖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积极鼓励农民转变种植模式,发展玉米全株青饲料种植,同时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颗粒饲料加工技术,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预计全年秸秆饲料化利用将达到60万亩。
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支持和鼓励相关企业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加工、气化等能源化利用项目,加快促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形成规模化产能,提高农作物秸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预计全年秸秆能源化利用将达到10万亩。
大力引导秸秆向外输送工程。积极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农民经纪人等发展秸秆收集、打捆、储运业务,加快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鼓励秸秆经纪人与秸秆燃料、生物质发电、造纸、建材、再生餐具等生产企业对接,为企业生产提供秸秆原料,促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转化增值。预计全年向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输送秸秆将达到30万吨。
惠 民
鼓励农民畅享三大财政补贴
秸秆燃料加工中心建设补助
支持从事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加工的本市企业新建或扩大生产规模,形成年产2万吨以上秸秆燃料产品的生产能力。本市对秸秆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建设秸秆原料储存车间,给予不超过上述设备设施建设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补贴
对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带秸秆打捆功能)、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搂草机、青饲料收获、饲草裹包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进行重点倾斜补贴。本市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10%至20%的市财政叠加补贴。2014年度计划安排100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补贴。
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
对小麦、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收集打捆作业,由市财政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给予适当的作业补贴,以推动这两种作物秸秆实现全量化利用。2014年市财政安排支持资金2615万元。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单靠提高农民思想觉悟是不够的,还必须辅以政策手段扶持才靠谱。记者从市农委了解到,市农委、市财政局已制定相关政策对上述重点任务落实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约为5000万元。重点有以上三项补贴。
北辰区大张庄镇新科利民农机合作社总经理吕建立说:“现在作业有补贴了,机具又增加了补贴,我们合作社计划淘汰一部分小型的粉碎机具,购进四台大型粉碎机,能把咱们作业面积扩大一倍,增加到四万亩左右,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谈到奖励机制,市农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胡伟强调,市财政安排的小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引导资金将拨付到区县财政,由各区县按照本区县小麦、水稻分布区域、种植面积,将市级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引导资金和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各乡镇、村。资金下拨后,各区县指导乡镇、村组织调度机具,结合“三夏”“三秋”重点农时,开展小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作业。在上述作业过程中,市级督导组将对各区县承担的市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引导扶持资金落实任务进行监督巡查。巡查过程中,对于承担市级小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任务的村,只要发现1个着火点,将建议取消全村市级作业补贴引导资金发放;对于承担市级小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任务的乡镇,只要发现3个以上(含3个)着火点,将建议取消全镇市级作业补贴引导资金发放。
为保证财政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秸秆燃料加工中心扶持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将采取“先建后补、分批下拨”的方式下达。即,有意向建设加工中心的企业首先向所在区县农委或受农委委托的农机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文件材料。经区县政府同意后,将企业申报项目的材料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并委托市农机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与论证。在此基础上,确定项目扶持对象及补助额度。项目获批立项后,企业完成预期建设任务,且经验收符合建设要求的,先行下达全部补助资金的50%;被扶持企业投产一年后,经验收确实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再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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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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