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业生产中,农药的使用必须非常严格和规范,因为农药的使用往往关乎着农产品质量、人畜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所以必须受《农药管理条例》约束。
自2019年8月1日起,有3种农药被禁用,以及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面临吊销农药登记证的风险。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52号,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这三种农药被禁用的主要原因,是它们在制剂储藏过程中可能降解并产生高毒农药甲胺磷、克百威和氧乐果,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
乙酰甲胺磷:作为口服杀虫剂,一般用在防治多种咀嚼式、刺吸式口器害虫和害螨及卫生害虫。当年作为高毒农药甲胺磷退市的替代产品之一,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使用过程中,乙酰甲胺磷的降解代谢问题并不乐观,同时,保管及使用不当可引起人畜中毒。
乐果:是内吸性有机磷杀虫、杀螨剂。主要用于大田作物(小麦、水稻等),适用于防治多种作物上的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叶蝉、粉虱、潜叶性害虫及某些蚧类,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对螨也有一定的防效。但是,乐果降解后会生成被禁限用的氧乐果。
2019年6月26日,欧盟发布正式公告 (EU)2019/1090,决定不再批准乐果(dimethoate)的再评审申请,该公告将于2019年6月29日正式生效。
丁硫克百威:为中等毒杀虫、杀螨剂。也是作为高毒农药克百威的替代产品之一。丁硫克百威被禁用主要是因为残留问题。在蔬菜上使用,其易分解为克百威和三羟基克百威。
丁硫克百威主要防治柑橘上的锈壁虱、蚜虫、潜叶蛾、介壳虫等,被禁用后,虱螨脲或将会接过丁硫克百威防治锈壁虱的大旗,而且防治效果会更优异。
这类企业将被吊销农药登记证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那么截止到2019年8月1日,未取得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就一定不能从事农药生产工作了吗?
其实不一定,根据《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企业原有工信部核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在有效期内都会被认可,在过期前办理即可。但对之前只有农药登记证,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说,工信部不认可其是农药生产企业。因此要求这些企业在2019年8月1日前必须拿到农药生产许可证,否则将被注销登记证。
综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关于农药相关的条例法规,大家还想了解哪方面?其实很多法律知识最好是提前知晓,不然很容易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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