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势在必行。近些年来,无论是农安信用监管、乡镇网格化监管、还是“阳光农安”试点,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新格局的探索从未停止。在这场变革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通过该项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检测、产品带证上市、产品溯源等集成起来,能够更好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当前,不少地区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农产品追溯系统合二为一,不仅解决了产地和市场的有效衔接问题,且将对农产品实施追溯管理形成重要基础支撑。
例如,消费者只要拿出手机“扫一扫”鸡蛋或猪肉等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上的追溯二维码,便可迅速了解该产品的全部“运动过程”。如若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也能迅速追溯问责相应农产品责任主体。由此,一端连着生产者,一端连着消费者,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达标合格农产品带证上市不仅成为现实,更有了制度保证。
今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全票赞成的表决结果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明确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的内容是不使用禁用停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将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上升为法定制度。
“此次修订对农产品生产者开具、收购者收取保存和再次开具、批发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既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也体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入法等重要制度创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
“未来,将继续顺应农产品需求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这一时代要求,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加强全链条监管、质量追溯和信用管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说,“充分发挥农产品‘三品一标’在产品端的带动作用,让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切实增强‘舌尖上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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