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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再提建设高标准农田


  本报讯 (记者 翟怡婷)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今年的工作安排时提出,要惩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这是继2018年和2019年后,政府工作报告连续第3年明确要新建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补贴问题,代表委员们建议应提高相应标准,确保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适应如今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农业农村局芒果试验站站长陆弟敏表示,高标准农田建设每亩1500元的补助标准确实太少了,一些自然条件好地方也许还过得去,但在山区丘陵等地区,如果考虑水利建设和修路的成本,1500元是远远不够的。他建议,就高标准农田建设来说,应对不同地区、自然条件不同的耕地进行科学评估,将补贴标准制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因地制宜地补贴,既不会造成补贴的浪费,又使高标准农田能够合理规划,让粮仓发挥最大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修松表示,国家2014年制定颁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距今已近6年,其中规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已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绿色生态要求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他建议,要综合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容拓展、建设原材料价格及人工工资上涨等因素,统一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的投资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合理增长机制。他表示,据测算,现在,要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永久性高标准农田,平原地区亩均投入至少要3000元,丘陵及山区投入还要高得多。然而现实情况是,按照目前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1200元/亩(财政部)、不低于1500元/亩(农业农村部)并不能满足建设需要,难以调动大家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主动性。同时,李修松还建议,要加快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加快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并针对我国地形地貌复杂、农业生产耕作方式多样的特点,明确平原、丘陵、山区,河灌与井灌等分区域、分灌溉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另外,将发展改革部门农田建设管理职能统一归并到农业农村部门,真正变“五牛下田”为“一家统管”,实现项目管理一个政策,任务布置一个口子,资金下达一个渠道。

  据记者了解,2014年6月25日起正式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中明确,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2019年1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文件要求,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据统计,到2019年,全国已建成高标准农田7.2亿亩。今年完成8000万亩后,我国高标准农田将达8亿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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