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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肥料7大提问:来势逼人 前路迢迢


   

(图为会议讨论现场 本报记者 张四代 摄) 

    编者按  “今天,我们组委会把各位专家领导请到这里,就是想让大家畅所欲言,和我们的专家谈谈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让新型肥料事业发展的更好。”5月22日晚八点。深圳某酒店26层会议,本来只能坐下30来人的会议室,一下来了80多人。很多人早早地来到的会议室,但还是没有位置,只能站着倾听会议的讨论。这是第五届新型肥料学术会议为参会代表准备的一场咨询会,会议新型肥料专业委员会主任沈兵主持。大会邀请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土肥处长李荣、国家化肥质检中心(北京)常务副主任王旭、国家化肥质检中心(上海)副主任商照聪、中国农科院区划所研究员赵秉强、郑州大学教授许秀成、华南农业大学教授张承林、吉林农业大学教授高强等代表,对新型肥料发展中遇到疑问,展开对话式讨论。本次会议持续时间两小时45分,比预定时间足足多了1个小时。本报记者分四类问题进行整理。

成本: 下降空间不太大

    鲁西集团代表问:目前各种新型肥料对于作物增产的效果平均在10%左右,虽然经过推广农户可以接受,但还是价格比较高,销售利润低。请问生产成本是否还有下降的空间?
    赵秉强:总体看,新型肥料成本组成是基础养分和添加剂,基础养分是不能随便调整的,这影响到作物产量。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目前生产1吨增值尿素,通过增产带来的效益是2400元。增产得到的2400元,要让尿素企业每吨拿100元,经销商要给他们200~300元的推广利润,最后,农民获得2000元的效益。由于增值尿素能显著提高肥料利用率,因此,推广增值尿素的过程中,国家获得了生态效益。这种分配对于国家、企业、经销商、农民都有好处。现在肥料增效剂已经降到每吨1万元以下,且添加量不是很多,未来进一步降低成本的空间不大,只能依靠企业加强售后服务,扩大新型肥的推广面积。

 

    监管 创新不会受羁绊

    中盐红四方代表问:关于增效氮肥定义,从农业部登记网站上看,加了脲酶或硝化抑制剂的氮肥才称之为增效氮肥。如果执行尿素标准,添加了腐植酸、谷氨酸、聚天冬氨酸的尿素,能否称为增效氮肥?如果不能登记,直接执行尿素的标准,能否获得市场准入?
    王旭:肥料登记明确,增效氮肥是指氮肥中添加脲酶抑制剂或硝化抑制剂的产品,要求一是被确认具有抑制剂功能的产品,安全低风险,具有市场可流通性;二是具有生产技术工艺,能够检测。当前,稳定肥料行业标准和增效氮肥有些重合,增效氮肥限制多氮肥品种或两类抑制剂混用。建议企业在产品创新的同时,充分研究产品的适宜作物、适宜区域,综合评价其农学效应及生态影响效果后再进行登记。
    瑞星集团、五弦维代表爱问:我们引入锌腐酸尿素生产技术后,连续做了3年才把企业标准做好。各级部门能否在标准制定上减少程序,提高技术转化效率?
    商照聪:对于市场上出现的金尿素、多肽尿素、酶尿素,很多人专门找到我们做标准。对于这些产品:首先,要能够科学验证,为什么能增产,增产机理是什么,能够说清楚;第二,市场规模要接受,不能太小;第三,使用安全性得到科学权威确认。增效剂添加到肥料中,施入到土壤有没有产生次生危害,要有证据;第四,有一套科学的检测方法,加入到产品中,如何与其他产品区分,并且方法要可行。因为做标准是一个非常慎重的工作,有必要做才做。这也是一个标准要做很长时间才出台的原因。

    没有任何一项政策去羁绊企业创新的,包括标准,大多数产品先做企业标准也可以销售,为什么做行业标准呢?我觉得,一些大的企业,是被动创新,产品卖不动了才想办法。尿素、磷铵企业靠将尿素和磷铵全部转化为新型肥料是行不通的,也是活不下去的,因为大宗化肥主要还是作为原料销售,新型肥料只能作为有益补充。要把原料、装置、营销、创新等综合优势做好。此外,我们营销模式、宣传模式都要向国外学习,国外二铵中都有一定量的硝态氮,为的是作物苗期能够快速生长,但从来不说,让市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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