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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营销应扩大服务领域


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服务,这既对农资服务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农资营销转型升级提供了机遇。

据统计,到2013年一季度,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73万家,入社农户超过总数的20%,成为农村地区的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数量快速增长、领办主体形式多样、合作内容以种养业为主体、联合趋势不断增强、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等特点。

在对农民合作社开展服务的过程中,农资企业和经销

商可以把农资供应、技术培训、收购仓储、市场信息、贷款担保等服务结合起来,开展综合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的吸引力。

农民讲合作的实际效果,能够降本增效就是农民的需求。厂家和经销商可以选择适合当地农民合作社服务的运行模式,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将产品折扣销售与技术服务、赊销与资金互助、产品销售等结合起来,走出一条适合当地情况又符合合作社需求的转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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