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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参与页岩气竞标


本报讯据悉,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标的具体方案已经敲定,将于9月正式启动。该方案进一步“放开”准入条件,不再局限于内资企业,中方控股的合资企业也可参与竞标。权威人士表示,目前财政部、能源局、国土部等多个部门正在酝酿后续政策,其中财政补贴政策和矿权管理政策可能最早出台。

继2011年6月页岩气探矿权首次公开招标之后,今年5月17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称,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标出让工作即将启动,就企业的投标意向进行调查。

就投标人资质,国土资源部提出三条要求: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注册资金在3亿元以上;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已与具有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相较于首轮招标实行邀标方式,第二轮招标取消了国有和民营的身份限定,准入资格大大放开。“有70多家企业进行了意向投标,经过筛选有60多家符合要求。同时,壳牌等外资参与的积极性也很高,而且吸收有资格的外资,可以为吸引外国技术提供渠道,所以有建议提出再放开一些。”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咨询委副主任张抗说。

国土资源部对第二轮页岩气招标的资质要求“又放开了一步,不只是内资企业,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也可以参与竞标。目前招标方案已经敲定,前期的工作也都准备好了,就等着9月份招标。”国土资源部的一位权威人士透露说。与首轮招标一样,第二轮招标还将采取合同管理的方式。企业获取矿权之后,还需与国土部签订合同,承诺在获取矿权后6个月内开工。3年内如果进展不顺利,将按比例收回矿权,或转让。

在第二轮供竞标的区块方面,一位知情人士认为当前具备招标条件的只有17个。据悉,当前66%的页岩气区块在中石油、中石化等油气矿业权范围内,“在没有协调好的情况下,这些区块不方便拿出来招标”。

在探矿权招标的同时,财政部、能源局、国土部等多个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后续政策,包括财税政策、产业政策和矿权管理政策等。上述国土资源部权威人士透露,《页岩气资源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 (王璐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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