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国际农业新闻

监管层关注假农资“直销”


假劣农资“直销”骗局经媒体曝光以来,正愈益引起监管层关注。记者日前了解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今夏在河南等地愈演愈烈的假农资“直销”之风。据悉,有关方面已在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以遏制假冒伪劣产品蔓延的势头。

这种打着直销名义的“假农资、真忽悠”,其实质是在钻直销的空子。据某监管部门负责人说,为降低农资流通成本,杜绝假冒伪劣,国家鼓励减少流通中间环节,但前提是直销的企业必须是正规企业,直销的产品是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合格产品,对于这样的直销,国家是提倡的。但在一些地方,一些农资“直销”企业打着直销的幌子,邀请老百姓去工厂参观,利用大家“眼见为实”的心理来欺骗百姓,导致众多农户上当。这位负责人认为,任何销售方式都是中性的,都有利有弊,直销也有被利用的可能,这就像某些领域里的直销最终变质为传销所揭示的道理一样。

记者了解到,在河南部分地区,一些购买了“直销”化肥的农户要求企业召回产品并赔偿损失。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产品实物与包装标注的内容不相吻合,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就可以判定其为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可以主张自己应有的权益,要求退货或采取其他适当的处理办法。

在农资监管层面,按照国家规定和部门分工,农业部门是农资的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质监部门分别负责农资商品的流通和生产环节,如果案情重大、性质严重涉嫌犯罪的话,公安部门也会介入。就市场监管而言,假农资“直销”给这种条块分割、职能分散的监管体制确实提出了一个新课题,核心在于无论哪个部门都难以做到对案件一查到底,部门衔接和协调存在现实困难。记者在对河南等地的“直销”案例调查时发现,执法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就兰考县的案例而言,工商部门认为产品没有经过流通环节,超出了自己的管辖领域;质监部门认为当地农业部门最先立案,自己不能重复立案;农业部门认为工商部门已经做出处罚,一案不能两罚。

对于这个问题,上述人士表示,假农资“直销”确实给市场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问题的焦点在于如何合理划分和明确界定各个监管部门的管辖范围和管理职能。“如果生产、流通领域划分不清,怎么办?”该负责人认为,造成这个局面的根源在于长期形成的监管体制,国家正在逐步探索改善监管模式,比如目前正在多地试点的大执法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通过从上至下将多个部门的职能整合在一起,有利于克服执法部门间的互相扯皮和推诿的现象。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处理 化肥 重复 核心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