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人士介绍,中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思路已经初步定为:由目前成本加成的政府定价变为市场净回值法定价。
有业内专家表示,,市场净回值定价法是以天然气的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上游供气价格,天然气的市场价值按照竞争性替代能源的热当量价格确定,最终用户价格按市场价值确定。
新定价机制的基本思路是,首先选择天然气主要消费市场和多气源汇集点作为市场中心,建立市场中心价格与可替代燃料价格变化挂钩的公式,作为国内天然气定价和调价的核心,然后反向回推,形成各省的门站价格和各气田出厂价格,再按门站价格与用户结算。也就是说,新机制改变了过去由政府定价的方式,将天然气价格与市场化的替代品种价格挂钩,形成由市场确定的终端价,再减去管输价格,倒推出门站价。
根据目前的天然气定价机制,陆上天然气出厂价和天然气管输价格均由国家发改委制定;海上天然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地方建设的管道,经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管输价格可以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城市燃气价格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
在该定价机制下,陆上天然气出厂价在每立方米1.17元左右,仅为同热值燃料油价格的三成到四成。而进口天然气价格较高,即使在去年6月1日国产气出厂价调整后,现在不论进口管道气还是进口LNG,气价仍然比国产气价高1~2倍。
据了解,新价格机制的实施还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是可替代燃料的选择标准尚未确定;其次,出口国能否接受中国定价机制来调低出口价格尚不确定;此外,该机制与成本加成法一样不能适应多气源联网的需求。 (李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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