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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违禁药被罚13万


本报讯 (记者 林志猛)1月5日,三亚市农业局收到广西某甘蔗生产单位因使用违禁农药被处以13万元的罚款,这是三亚有史以来对使用违禁农药行为处罚的最高纪录。

去年11月26日,三亚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到广西某甘蔗生产单位三亚甘蔗杂交基地调查处理王某辣椒药害案件时,无意中发现该基地甘蔗杂交育种时有人在使用违禁农药。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该基地的农药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农药仓库里储存了违禁农药氧乐果69瓶、特丁硫磷86包、呋喃丹2包。执法人员当场对三种违禁农药进行登记保存,并拍照保存证据,同时还对基地办副主任宋某进行询问笔录。据了解,这三种违禁农药系该基地管理人员黄某委托朋友从广西邮购过来的。

去年12月7日,三亚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市农业局于去年12月13日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集体讨论,认为其陈述理由不充分,并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对当事人储存使用氧乐果、特丁硫磷、呋喃丹三种海南经济特区禁用农药的行为进行处罚,除没收违禁农药外,罚款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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