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存
在刚刚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记者见到了来自辽宁丹东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的代表何晶研究员。这是何晶代表第二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同时,她还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作为在玉米育种领域辛勤工作
几十年的科研人员,何晶代表把涉及种子、粮食、农村、农民的话题带到了全国人大会议上,她和记者谈论的中心也是给种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同时要让种业的发展更加适合时代的需要。
相关法律要及时跟进
何晶代表告诉记者,在这一次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她准备提出一个“关于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的议案”。她说,这个议案在2006年的全国人大上就曾提出过,并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到现在已经实施了十几年,现在看来有些地方力度显得不够,所以会议上的业内同行们一起议论,要由何晶代表来牵头起草这个提案。
何晶代表说,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肯定有好处,类似的法律很多国家早就制定并十分详尽,我们和国际上进行交流时要按照人家的法律走,而我们的植物品种保护却没有一个法,这是不公平的。
同时,就国内状况而言,《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以后,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前那种随意盗用植物品种、无视植物新品种权的混乱现象有了很大改观。但随着制种业的发展,植物新品种越来越多,没有一部法律来约束企业的行为是不行的。国外的相关法律都保护到基因了,我们却连品种都没有,这差得太远了。这个法早晚都要立,晚立不如早立。
何晶代表强调说,行业的发展需要一个好的环境,法律保障是重要的环境条件之一。只有立了法,研究单位和制种企业才有可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让侵权者不能得逞。这也是一种与时俱进。
让政策更好地促进种业发展
作为来自基层的“双料”代表,何晶代表每次来北京开会,都要带来很多基层反映上来的声音。她向记者展示了很多群众向她反映情况的来信,有的来信反映种子补贴到农民手中占到收入的比例并不够大,不能很好地调动起农民积极性;有的反映相关部门的一些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有抵触的地方,比如申领种子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交品种审定证书。“那么到秋天已经生产出的种子如果没能审定下来,这些种子会流向哪儿呢?这还不造成种子市场的混乱?”何晶代表说。
对此,何晶代表说她准备根据这些来信提出建议,探讨能否把分散开来就显得很少的补贴集中起来,为农村建设一些大的项目和水利工程。她说,国家花大力气进行的农业补贴既不应形成平均分配的“芝麻盐”,也不要形成“困难补助”,而应该成为促进生产发展的动力。以多种方式使国家对农民的补贴起到更好的效果,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调动种子企业的积极性。而对一些部门所发的文件,应该在法律框架之下对其进行规范,不能眼看着明显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却仍在执行。
种子市场与农业息息相关
何晶代表说,在粮食作物中,玉米用途最广泛。它可以当作人的口粮,可以作为饲料,还可以作为能源和工业产品的原料深度开发。这两年玉米的种植面积增加很快,已经达到了4.3亿亩。但是今年杂交玉米种子市场状况并不好,其原因一是前几年在市场看好的情况下乱产乱繁积压严重,另一个就是由于目前的粮价太低。何晶代表说,去年秋天收购种子的时候正值粮食高价位,而今春销售种子时又恰逢粮食低位。很多种子企业面对高进低出的局面已经难逃亏损命运。而更加麻烦的是,现在由于粮食价格低、农资产品价格高,农民对种粮持观望态度,种子销售迟迟不启动。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2/2008-03-11/307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