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治理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维护和发展乡村居民的基本权利。当前,最迫切的是要构建有利于保障乡村居民三种最基本权利的治理体制和机制。一是财产权利。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保护乡村居民的财产权利,这个乡村治理就是不成功的。特别是在城镇化进程中,人们的财产权利日益突出,财产权保护不力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二是社会保障权利。这属于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这是城镇化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全国两亿多的农民工,他们的基本公共服务还很缺失。解决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也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三是公共参与权。在现代社会、现代国家,公共事务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每个人都要有平等的参与权、平等的表达权。如果你剥夺了任何一部分人的参与权、表达权,这个乡村治理就不是现代化的乡村治理。
推进城镇化中的乡村治理,一方面,在乡村层面的自我治理上,要着眼于建设自治乡村,处理好自治与他治的关系,做到还权于民,培育和保护乡村社会的自治能力,保障和实现村民的民主自治。另一方面,在国家层面的乡村治理上,要着眼于建设法治中国,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确保村民普遍享有现代法治国家保障的基本公民权利和自由尊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9/2015-03-25/108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