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村容村貌

转型中国村落公共事务的治理


 

  通过权力的“微观物理学”对社会的全面规训是构建现代国家“想象的共同体[1]”的根本原则。其中,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双向形塑的关系:一方面,国家拥有自主性,通过现代科层制等方式拓展治理技术;另一方面,社会具有自主性,通过多元化的小共同体的力量制衡国家权力,推进现代国家的成长。然而,后发国家现代权力装置却与碎片化的社会网络互相离散,国家权力单线的垂直渗透逻辑在这种非同质性的社会面临严峻挑战。在这种场景之下,国家拥有统治者和乞求者两种形象,作为统治者的国家拥有毋庸置疑的渗透社会能力,而作为乞丐者的国家则极为悲惨,正如米格代尔的精彩比喻,“国家正如投入小池塘的巨石:它们在池面的每个角落都泛起了涟漪,却抓不住一条小鱼。[2]”因而,转型国家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往往无法与碎片化的社会网络相衔接,国家的“政策执行者”基本上“内卷化”为一种异化的权力自治体,成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扞格力量。因此,如何寻求一种新型的权力技术,使得现代国家与碎片化社会之间实现有效衔接,成为摆在后发国家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成为问题的村落公共事务治理

  费孝通在《乡土重建》一书中提出“双轨政治”的论断值得我们思考,他认为传统中国的政治,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官僚治理轨道,另一方面也存在微弱的自下而上的民间自治的轨道,两者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是处于国家象征性权力末梢和村落“地方性知识”之间的乡绅。[3]在“双轨政治”的逻辑之下,传统中国的“村落公共事务的治理”依赖“权力的文化网络”,“在县之下通过礼俗进行乡村精英(士绅)主导的宗族式村庄秩序再生产,这种再生产的文化网络在国家权力与村落秩序之间相互配套,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和修复能力。”但是,这种维持村落公共事务的结构在近代以来的历史中发生转变,村落的秩序逐步被纳入到国家宏观的权力格局之中。中国国家政权建设的压力,使得双轨政治逐渐转变为僵硬的单轨政治,这种单轨政治的逻辑强调国家治理技术的拓展和资源的汲取,而在缺乏有效制约的前提下,代表单轨政治的国家政权逐渐内卷化为一种杜赞奇意义上的“赢利型经纪”,从而导致现代国家与底层社会之间双向的冲突。因此,“村落公共事务治理”作为一种问题开始呈现,也成为中国现代国家建设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

  建国后,作为一种问题的“村落公共事务的治理”无形中被全能型的国家制度体系所掩盖。基层政权被纳入到国家党政系统的组织网络中,作为一种“单位”形式而存在,依赖这种组织网络所建构的基层政权实际上沦为全能主义国家汲取资源与社会控制的制度节点,即所谓单位办社会的“组织治理”模式。如此,村落的治理问题得以通过强制的行政方式解决,国家在形式上化解了基层治理的困境。然而,这种组织治理模式的问题是致命性的“软预算约束”,基层的政治社会经济小共同体在缺乏有效的制约约束条件下没有利润、效率等观念,易造成国家治理资源的匮乏[4],因此,组织治理的成本极高。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全能主义的治理模式开始后撤,同时伴随基层政权的重建,村落得以获得相对自主的空间。然而,转型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压力迫使国家汲取能力急剧扩张,国家“包养”社会的模式在后撤的同时,以财政汲取和社会调控为主的“压力型体制[5]”却紧步跟进,特别是分税制改革与税费改革的推行,各级政府通过财政压力转嫁使得基层政权的财权与事权极为不对称,因而基层政权再度“经营化”。[6]由此,国家与村落之间的冲突围绕着利益冲突而无法实现有效衔接,[①]“村落公共事务的治理”再度显现并成为中国政治中的重要难题。该问题也在学术界引起广泛关注和研究,“华中乡土派”作为一种研究集群的出现,对此问题做出过深入的探讨。近年来,刘伟先生的《难以产出的村落政治——对村民群体性活动的中观透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和Lily L.Tsai的《Accountability Without Democracy:Sodidary Groups and Public Goods Provision in Rural Chin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两本着作均是从政治学视角对该问题的杰出思考,具有深刻的洞察力。本文试图从研究方法、理论提炼到结论思考三个层面对两本书进行阅读和梳理,思考村落政治共同体对于转型中国村落公共事务治理的重要价值。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回归 核心 变量 处理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