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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的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


 

  新型城镇化不在于物,而在于人;不在于追求速度和数量,而在于提高质量;不在于城镇面积的扩大,而在于城乡协调发展、产业的创新与发展。总之,人的城镇化要与经济发展和改革发展相适应、相促进;要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相促进。没有城乡的协调发展,没有产业的发展创新,没有改革的推动,没有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相统一,人的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将难以实现。

   当前城镇化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 

  中国城镇化现在进入中期阶段,也是改革转型和重要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城镇化推进的资源代价较大,粗放式高物耗,人为造城,大拆大建;依赖土地现象严重,以地谋发展,要物不要人,见物不见人,兴城不兴业的城镇化;片面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牺牲生态和环境;盲目追求建设大城市、特大城市,忽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尤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只让来打工、不让来落户”,土地城镇化,人没有城镇化。带来大量的流动人口,出现了世界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城市不稳定。有人认为主要是户籍问题,其实即使户口放开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农民工没有能力在城市安家落户,更谈不上安居乐业。

  在高速城镇化的同时,还存在严重的“农村病”,城乡差距扩大。表现在农业生产要素高速非农化,耕地流失,农民社会主体过快老弱化,出现“三留人口”(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农村文化衰弱、产业衰弱、农村建设用地日益空废化、农村水土和环境严重污损化。

  上述情况造成城乡发展不协调、不平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日益严重的“城市病”和日趋发展的“农村病”同时并存,是当前城镇化面临的巨大挑战和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是提高城镇化的质量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也就是说,城镇化要围绕人来开展,解决好人的问题,尤其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推动优化布局、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高质量的城镇化。要以人为本为出发点,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实现人的发展水平、生活水平提高的城镇化。目前关键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真实水平的城镇化,地和人的城镇化合二为一。同时,重要的是城乡一体化,城镇化不是要消灭农村,而是要城乡融合,城乡资源共享、机会共享、公共服务共享、发展成果共享,达到城乡共荣。

  新型城镇化不在于物,而在于人;不在于追求速度和数量,而在于提高质量;不在于城镇面积的扩大,而在于城乡协调发展、产业的创新与发展。要用合理的政策、科学的规划引领城乡发展的转型,探索转型的动力机制,探索农民、土地、产业与环境协同耦合的发展模式。要创造条件让农民工成为市民,解决“城乡二元”的差异,解决农业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变,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乡关系。发达地区的城市建设主要不是增量建设,而是存量盘活和优化,即如何完善城市功能和修复城市缺陷,赢得更多发展空间。欠发达地区如何搞好城乡规划,提升规划管理水平,避免走弯路,特别是中小城市建设要精心运筹,不能忽略小城镇和农村的规划与建设。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发展、扩大内需、推动消费文化的最大潜力,而这个潜力的释放主要来自人的城镇化,人口向城镇集中是必然趋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人的城镇化可以有效拉动内需、释放消费潜力和吸引相关的投资需求;人的城镇化还可以带动工业化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拉动城乡一体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推动今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工业集群与城镇集群的空间融合。

    实现人的城镇化要确保农民在土地上的相关权益  

  推进新型城镇化、人的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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