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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鸣: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农民为本


  当前我国村建设力度全面加大,在培育农业支柱产业、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已经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从现实看,由于认识偏差或导向有误,一些地方村建设的实践过程存在单一行政推动、过度形式主义、农民被动参与等诸多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其结果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村建设与农民的现实需求相脱离,农民的实际利益不仅不能得到增进反而受到损害,进而甚至导致农民与地方政府在村建设中形成某些方面的利益冲突。

  农民是村建设最重要的利益主体,村建设必须以满足农民的现实需求为中心,必须根据各地实际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各种难题。从当前现实看,进一步推进村建设特别需要强调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以农民为本。

  第一、村建设必须以重点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核心。应当清楚地认识到,村建设中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政府能够为农民提供什么,而是农民需要政府提供什么。政府尽管有良好愿望,但决不能脱离农民的实际需要,村建设不仅需要锦上添花,更需要雪中送炭。从总体看,当前村建设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因而必须立足现实、突出重点,选择最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实施重点突破。一方面,应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更好基础。另一方面,要重点增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和扩大农村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切实解决当前农村读书难、就医难、养老难等最突出的矛盾。此外,当前农村污染情况十分严重,生活垃圾导致的环境矛盾日趋尖锐,强化农村污染治理,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同样是当前村建设中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

  第二、村建设必须以保障农民主体地位和基本利益为主线。村建设是建设农民自己的家园,因此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应当构建农民自主参与的内在机制,让农民有充分的话语权,能够充分表达其利益诉求,特别是要提高农民对村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等全过程的自主参与度。从根本上看,农民是村建设最重要的利益主体,其参与决策过程的程度越高,对决策实施效果的不满意见就越少,愿意提供的义务和贡献也会越多。村建设中违背农民意愿乃至损害农民利益的大拆大建,造成农民事实上的被集中、被上楼,其结果不仅劳民伤财,而且必然受到农民抵制。

  第三、村建设必须有效防止过度行政推动和形式主义。尽管各级政府在村建设中必须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需要在增大投入、整合资源和调整政策等重要方面发挥关键性作用,但必须力免过度的行政干预手段介入,防止一刀切模式,更不能下指标、定速度,盲目攀比,贪大求洋,因急躁冒进而严重脱离实际,把村建设变为主要满足政绩需求的政治运动。同时,村建设决不能简单地把建花园楼房、商业街道、休闲广场等现代城市建筑的元素符号不加区别地移植农村,将外观漂亮的农民新居作为建设村的唯一标志。特别是要从根本上杜绝把村建设简单地纳入政绩考核范围,以吃政策偏饭的方式树典型、造样板,搞形象工程,从而把村建设导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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