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国土资源局从四个方面强化措施,积极服务村建设。
一是坚持规划计划引领服务。严格村镇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和年度计划控制,积极配合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乡镇镇区、公路沿线、小集镇和村庄、中心村、村示范点、村试点、旅游及产业片区、城乡结合部、接壤点村镇的建设土地规划。
二是坚持整合项目资金支持。有效整合国土资源部门的项目、资源和资金,向村建设示范点和村建设试点倾斜、集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土地综合整治开发利用,实施迁村腾地,着力改善村建设田、路、水、林和村民居住环境,巩固村庄整治成果,促进村镇面貌改观。
三是严格宅基地管理。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充分考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积极组织申报村建设和建房用地,按照城镇化发展趋势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新村,统一规划住宅区、产业片区、旅游景区和基本农田区,集中纳入年度用地计划管理,对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宅基地确权发证和农村建设用地现状控制工作,对尚未编制规划的村庄,一律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待规划完成后,方可启动用地审批程序。
四是实施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从严控制公路主干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从严查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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