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近几年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村建设,市第十次党代会对此又进一步作出全面部署。如何贯彻落实好市党代会精神,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村建设?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委农工委副书记霍林。
“建设好社会主义村,是一个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霍林说。在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以新民居建设为重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村建设工作过程中,必须制定落实好规划、抓好示范典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规划上,要因地制宜,宜建则建,宜改则改。既要制定好村庄建设规划,又要制定好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同时与本地镇村体系规划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相衔接,真正做到“四规合一”抓落实。在推进示范村建设中,全面总结和推广“市场运作型、滚动开发型、移民搬迁型、联户自建型、村企共建型”等不同形式的农村新民居建设模式,积极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区域联村并建、一体化管理。有效整合各类涉农资源,重点向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倾斜。
“农村新民居建设关键在规划,落实贵在抓机制,核心是惠及民生。”霍林说。工作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继续强化“一把手工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全程工作督查、实施动态管理办法,督促已建成村巩固提高、未建成村加快进度。在尊重村情民意和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实力的基础上,规范有序运作,严格把关、严格审批,确保成熟一批改造一批,成熟一村建设一村,逐步实现农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的全面改善。
在谈到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时,霍林说,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稳步推动,巩固完善已有示范村,谋划启动新的示范村,不断扩大新民居建设的成果;一手抓规范运作,严格按政策办事,让群众满意,把好事办好。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抓好“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精品示范点建设,我市环首都的涿州、涞水两个市(县)年内都要规划启动1个新民居精品示范点,一年打基础,二年出形象,三年见成效。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用地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新民居建设用地意见的要求,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大对复垦工作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确保按期归还周转用地。集中力量解决新民居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问题,切实把省委、省政府“新民居建设规划到哪里,部门支持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落到实处。
霍林说,建设社会主义村,加强和创村社会管理至关重要。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对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推进“三农”工作过程中,积极探索、总结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保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彰显社会主义村的良好风尚。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到“十二五”期末,全省20%的行政村完成建设和改造任务的目标要求,到2015年我市至少要建成1250个新民居建设示范村。霍林对未来充满信心:“虽然任务十分艰巨,工作十分繁重,但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我市的村建设一定能够给全市人民呈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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