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1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露天焚烧秸秆基本杜绝。到2017年,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6%以上,实现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目标。
推进多元利用。秸秆能源化、工业化、饲料化、基料化……徐州市将积极探索秸秆的多元利用。
据介绍,秸秆能源化利用潜力较大。意见指出,要扶持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产业,把实施燃煤小锅炉改造与推进秸秆成型燃料结合起来,促进秸秆固化燃料规模化应用。同时,鼓励发展秸秆生物质发电项目,重点抓好两家生物质发电厂的建设运行管理,到2017年,全市生物质发电企业秸秆利用量达到30万吨。在农村集中居住区域,根据群众意愿,规划建设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到2017年,全市秸秆能源化利用率争取达到24%。
按照区域布局要求,重点扶持上规模、上水平的秸秆原料化利用重点骨干企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秸秆产品研发。到2017年,全市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率提高到6%以上。此外,将鼓励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扩大秸秆基料化应用。到2017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10%、基料化利用率争取提高到6%以上。
建设收贮服务体系。徐州市以稻、麦、玉米秸秆为主,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是现阶段解决秸秆出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意见指出,要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加大秸秆机械化换条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农机、农艺措施结合,切实提高秸秆还田质量。
按照意见要求,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稳定在稻、麦、玉米种植面积的55%左右,并切实提高还田质量。到2017年,各种形式的秸秆肥料化利用率争取达到50%。
同时,鼓励相关公司、企业深入村组和田间地头开展专业化收贮业务。到2017年,全市秸秆收贮量争取突破200万吨,除机械化还田外,全市实现秸秆离田收贮利用。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保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的实现,徐州市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从2015年起,升级财政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进行整合,并实行严格的财政资金使用目标管理考核,将各市、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状况与省财政扶持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市级继续安排12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地区秸秆机械化还田,重点推进主城区全部区域、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两侧3公里及机场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秸秆机械化整村整镇还田工作。
除市辖主城区以及整镇实行秸秆还田的以外,其他各县(市)区要在每个镇(涉农办事处)建设至少1处集秸秆打包、收储、转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年收储量5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中心。对新建的秸秆收储中心,县级财政可从打包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此外,徐州市还将落实农村生物质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对农作物秸秆及其产品的运输车辆给予农产品绿色通道待遇免收车辆通行费,对项目建设用地、信贷、税收等方面也将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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