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淮南市农委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1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近期,市农委依据工作方案制定了201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办法,六项具体措施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淮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据市农委负责同志介绍,淮南市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六项具体措施是:在淮南市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配备粉碎装置,本市收割机不加装粉碎装置的,农机部门不予发放跨区作业证。秸秆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90马力以上拖拉机、秸秆还田机、捡拾机、打捆机等农机为今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对象。在淮南市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实行低茬收割,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收割机调度要向禁烧和综合利用重点区域倾斜。每个村至少要建立2个秸秆临时堆放点,每个堆放点原则上不少于10亩,满足农民进行秸秆离田、堆放需要;各县区要尽快建立以秸秆收集、使用企业为龙头、经纪人为纽带、农户参与、各级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收储体系,为秸秆收集使用打下坚实基础。从今年开始,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具有粮食生产加工原料基地的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县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示范社和国家、省、市、县(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如生产区域内有焚烧火点记录的将不予推荐申报。今年市农委在全市范围内直接抓10个稻麦秸秆全量粉碎还田示范点,各县区按每5万亩稻麦种植面积建一个秸秆全量粉碎还田示范点,层层示范,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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