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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隆德县“三项措施”推动农村能源项目建设


 

  2013年,隆德县农牧局以“三项措施“推动农村能源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了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和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建设。

  一是落实责任制。按照全县农牧业重点工作限时制、责任制要求。实行站长负总责、副站长包片、技术人员包乡、技工包村的分片负责制和包乡责任制。单位与包乡技术人员、包片技术人员与技工、技工与农户分别签订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为全面落实好、实施好项目,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到项目村与村干部和农户对接,督促落实项目任务和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指导农户规范使用、安全操作,准确掌握技术要领,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强化管理和信息交流。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加强技术交流和信息报送,定期上报工程进度和施工动态。

  截止目前,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共计投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炉920台,改造节柴灶(炕)750台(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880台; 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建成沙塘镇沙塘村、联财镇联财村和奠安乡杨川村50m3养殖小区联户沼气池(蓄粪型)3座。项目总投资240.7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71万元,农户自筹69.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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