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4日电(记者赵春晖)自治区农业厅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新疆自2003年开始大规模推广使用沼气以来,天山南北已有68万户农牧民用上了以沼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受益农牧民达270万人以上。
为了让新疆广大农牧民能用得起沼气,在过去十年中,国家给新疆每个使用沼气的农牧民家庭补助1500元;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南疆三地州,这一标准达到2500元,极大地加快了新疆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步伐。
截至目前,中央和新疆累计投入近14亿元资金,用于实施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和巩固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在84个县(市)建成农村户用沼气65万户,联户沼气与养殖小区沼气工程3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40处。
新疆各地还因地制宜,将沼气与畜牧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相结合,充分利用畜禽粪便、废弃秸秆、生活污水等生产沼气,实现了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沼肥在农业生产上的大量使用,改善了土壤质量,提升了农田有机质水平,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有效地推进了新疆绿色、有机农业的发展。
随着近年来新疆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日益普及,广大农牧民生活日渐“低碳”。据自治区农业厅农村能源站测算,清洁能源设施每年为农民增收节支3亿元,节约能源约27.2万吨标准煤,减排温室气体约108.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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