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正有效缓解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山区加快发展与生态恶化之间的矛盾。自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在怒江全面启动实施以来,怒江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积极参与,精心实施,高位推动,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生态改善、农民增收的“三赢”之路。截至目前,全州已累计完成投资31796.01万元,实际完成退耕还林54万亩,工程惠及32055户农户。
怒江州98%以上的面积都是高山峡谷,耕地中坡度在25度以上的占76%,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27.2%,可生存空间非常狭窄。全州海拔在1500米以下的原始森林已荡然无存,1500米到2000米之间的植被也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面积达3933平方公里,占全州国土面积的26.75%。地质灾害隐患点达600多处,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愈演愈烈。
近年来,怒江州紧紧抓住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机遇,把退耕还林任务重点布局在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及生态区位重要的怒江、澜沧江等江河干流和一、二级支流面山,重要交通干道沿线面山,以及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重灾区等重点区域。2000年,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被列为全省10个退耕还林试点之一。经过2年的试点探索,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在全州4县全面启动。2000年至2008年,实际完成退耕还林54万亩,为国家下达任务的100%。其中,退耕地还林17.9万亩,宜林地荒山荒地造林32.1万亩,封山育林任务4万亩。工程覆盖全州4县、29个乡镇、206个村民委员会、涉及32055户农户158268人。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有效减少了全州陡坡耕作面积,工程区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度下降,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生态效益十分明显。怒江州退耕还林工程区大多处于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少数民族贫困山区,退耕还林的补贴资金超过了农户从原来广种薄收的耕地中获得的收益,已成为他们最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全州退耕还林现已累计完成投资近3.2亿元,退耕农户每年户均从退耕还林补助中直接获得收入1109.7元,人均每年获得收入225元。
工程实施后,有效推动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的转移,促进了退耕农户生产经营由原来以种植、养殖为主向多元化格局的转变,拓宽了增收渠道。工程实施中,各县结合林产业发展,实施百万亩林果基地和百万株庭院经济林建设,引导和带动广大农户大力培植特色经济林,推动林产业发展,切实增强了脱贫致富的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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