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模式又与前两者不同。甘肃陇南市的8县1区过去都是国家级贫困县,当地是集中连片贫困区。2014年,陇南主动请缨为全国电商扶贫进行试点,2015年正式开始试点。经过了试点,陇南模式解决了什么问题呢?沙集模式和遂昌模式都是发自东部沿海,这些地区形成的一套打法,能不能适用到西部像陇南这样的连片贫困地区?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我2015年去陇南康县调研时,当地的快递费是“15+8”,首重15元,续重每公斤8元,而同时江浙地区是“4+1.5”,首重4元,续重每公斤1.5元。由此可见,在贫困地区发展电商有多难。当然这种物流价格高的情况是在西部地区物流规模没有发展起来的情况下发生的,规模起来以后均价就会降低。但在电商扶贫早期,市场主体一般不会主动选择在这些地区发展,政府又需要用电商推进脱贫攻坚,那么政府就必须用财政资金这样的“规定动作”来加快这些地方的电子商务能力建设。因此在这些地区,下一步农村电商的内生造血和长效发展就更加重要。
解决前期农村电商发展质量不高的关键,在于按市场化逻辑实现机制升级
主持人:农村电商的发展和平台经济是密切相关的,近年来不少企业进入农村电商领域,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大趋势下,该如何看待产业链上的利益分配?
汪向东:如果仅仅从电商这个角度来看,它在共同富裕中有两个方面的作用,其一是电子商务对农民的赋能作用,赋予了农民渠道和能力,让他们能够去脱贫致富。第二个作用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农村电商,能助力产业发展。有了电子商务以后,农产品直接对买家,交易环节被扁平化了。比如农民原来一斤小米卖给二道贩子是5元,自己卖可以卖到10元,其实就是利用电商的渠道优势给他带来更多收入,而助力产业发展,更是在共同富裕中把“蛋糕”做大的过程。
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方面努力让农民能够掌握在网上做生意的能力,来更直接地对接市场和买家,减少交易的成本,转化更多利润、促进增收;另一方面,也要承认和思考社会分工的问题。在农业由大转强和小农户对接市场的过程中,都需要产品本身的加工增值环节。在农产品的收购中,哪怕是按照市场标准对农产品分级分等,也是一种加工,本身也是增值的过程,尚且不说精深加工。投入更多的技术、管理、运营,去让土地减小损耗,产生更多价值,这样的过程往往不是小农户自己可以完成的。还要考虑批发商承担了小农户零售面临的流通风险问题。促进共同富裕,需要农村电商产业链、供应链的升级,也要完善利益链,让农民和各个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都能根据自身分工合理分享产业成长的红利。
解决前期农村电商发展质量不高的关键,在于按市场化的逻辑实现机制升级。其重点是将政府项目的推进机制切换到市场化的轨道,并实现长效发展。农村电商机制升级的目的,是激发内生活力,培育造血功能。其根本是参与主体,尤其是农户、农企有获得感。对此,有三点建议:一是要以合作共赢的原则,不断完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链;二是找到参与主体降本增效的合作点,不断做大他们利益分配的“蛋糕”;三是着眼长远合作,不断调整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和方式。
未来农村电商将从交易端越来越多地向供给侧纵深延展
主持人:有人说,在一些地区,发展农村电商不是补短板问题,而是没有“木桶”的问题,即除了政策和互联网以外,其他配套方面发展都还在起步、摸索阶段,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汪向东:刚刚我们讲到电商扶贫的政策加快了西部地区电子商务能力的建设,但建成了电商能力怎么运营实际上是另一个重要问题。对许多地方而言,农村电商产业体系的建立毕竟还只是初步的,根基不牢、“阻点”不少,作用发挥还不理想。有的地方确实是存在“没有木桶”建“木桶”的情况,建成了县、乡、镇三级服务体系,村里也建成了电子商务站点,但“能力不等于应用,应用不等于有效”,后面运营不力,就形成“僵尸站点”“空心园区”“展示中心”等新的突出问题。
我们要把这些问题放到农村电商发展历程中辩证地看,在这些地方必须先解决有没有条件、有没有电商能力,再来解决发展质量高不高的问题。在电商进农村过程中,许多原本当地农村并不具备或很短缺的数字化、网络化的服务要素、创新业态、产业能力甚至骨干企业被引入,有些在当地扎下根来,成为下一步当地农业农村发展的有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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