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万”活动中,湖北重拾工作队这一发动群众的法宝,但又根据省情民意有所创新。省、市、县三级全部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等,组成一支最强有力的队伍;强调一把手的带头作用,省委书记、省长等省领导亲自带队访贫问苦、求计于民、解民忧怨;广泛发动全省11万多干部,覆盖全省所有农户;把阶段性的任务聚焦到一个主题,而且与长远的“三农”工作和目标结合在一起……
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主题、集中力量,方法的创新让工作队这一群众工作的法宝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焕发出勃勃生机。
启示二:处理好“一次行动”和“百年工程”的关系,建立长效机制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保障
群众工作之前一直在做,为什么有的地方效果不好,或者说首先就不被群众所接受?关键一点就是没有建立一种常态化的机制。经常是“一阵风”、“一阵子”,“作秀”多于“做实”,群众不信任,自然不买账。
湖北“三万”活动贵在不仅俯下身子真诚倾听新时期百姓的新期待,而且在第一时间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在挖塘实际操作中,各地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搞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不搞开头拍脑袋、中间拍胸脯、过后拍屁股的事情,不搞胡子工程和烂尾工程”。
“三万”活动是群众工作的一个缩影,湖北从一开始就重视落实机制,把一件很容易走形式的事情做得很实,这给农民群众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群众工作是百年工程,贵在持之以恒,难在坚持不懈,而绝非一朝一夕的面子工程,必须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启示三:处理好“政策帮扶”和“自力更生”的关系,培养主体意识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根本
做好“三农”工作,不仅要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还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能简单把党的惠农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社会的帮扶,替代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所发挥的作用。
实际上,群众工作的最根本效应就是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激发和树立农民群众的集体主义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建设家园、美化生活的责任意识,并最终为新农村培养新型农民。
过去有句话,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干部。湖北的实践证明,群众在于组织,群众的积极性在于调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群众都愿意并且能够积极参与。群众工作做好了,农民主体作用增强了,涉及到挖塘的问题,甚至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等等的战略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启示四:处理好“群众做主”和“人民公仆”的关系,汲取群众智慧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基础
中央领导多次强调,权为民所赋,是说干部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是人民赋予的。
权力来源决定了权力的使用者——人民公仆必须把人民群众当主人看,尊重赋予他们权力的人民。因此,“三万”活动的重要启示之一是一定要处理好公仆与群众的关系。湖北在“三万”活动中把农民群众当作主人,尊重他们,汲取他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智慧和力量,把他们作为主人公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程度发挥出来。人民群众是我们的生存之本,离开了人民群众,我们将无法生存;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之源,离开了人民群众,我们将一事无成。
因此,摆正公仆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也是激发农民群众创造和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引擎,势必会推进社会和谐共融,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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