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同意了,房屋就能开建,但是,对于新房建设这一项关系群众的大事情而言,光让老百姓同意还不够,还要让他们满意。
在农村,素来有“搬家穷三年”之说,这也是很多农民在搬迁之初最担忧的问题。“尽管农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迫切,但住房毕竟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绝对不能让老百姓借债住新楼,这是社区建设最基本的宗旨之一。”济宁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丁新东说。
济宁市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各项支农资金、盘活土地资源等方式,大力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管是发达还是欠发达地区,各县市区都对并居农民给予尽可能大的利益照顾,新型社区都规划建设在当地的好地段。
汶上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允国告诉记者,据计算,旧房经过评估,全县房均折价5万元,农民基本上收回了原来的建房成本;如回迁120平方米楼房,成本价在每平方米620元,加上其他补贴,农民再拿一万元左右就能住上新楼房。
同时,为了照顾到农民特有的生产生活习惯,大部分社区都为居民专门建设了地面储藏室,方便农民摆放生产用具;一些处于传统农区的社区,专门建立了农机大院。兖州市兴隆庄道沟社区是压煤村搬迁社区,很多家庭都有煤矿运输车,为此,道沟社区专门为新居民设了两个停车场,一个停放私家车,一个停放大型运煤车。为防止乡村文化流失,汶上县在社区建立民俗文化馆,保护风土民情。部分社区为鳏寡老人建设了“零租房”、老年公寓。
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济宁市始终坚持“不包办、不图利、不冒进”的原则,以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不是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是要赚钱的,新型社区建设不仅不赚钱还要往里贴钱。每个社区包括服务中心大楼在内的所有基础设施全由政府出资兴建,已经建成或者正在建设的每一个社区,政府投资均在千万元以上。
“就业+社保”,解决好上楼后农民的后顾之忧
社区建设给农民群众带来了生活的便利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但一定程度上也带来生活成本的增加,如何化解群众的生活压力?对于那些已经失去土地的农民,如何解决他们后续的生活来源?对于手中还有土地的新居民而言,合村并点之后,大家都远离承包地,土地如何耕种?对于这些问题,济宁市各地都根据各自情况,通过不同渠道、方式进行化解。
济宁市高新区在对城中村和城边村的改造中,合理制定了“两套房”政策,群众自住一套,对外出租一套。被征地农民实行“两头保障、中间保险”:对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就学人员、未就业人员发放阳光助学、成长补贴,提供就业培训,经培训未能就业的,发放基本生活费;对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发放基本生活养老保障金;对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给予办理养老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
汶上县在农村社区内兴建商业门面房集中租赁经营,租金用于补贴社区居民水电支出和物业管理费用,减少群众生活支出。该县通过建设社区产业园,“一区一业(园)”推动产业进社区,促进社区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的指标,预留不低于20%的面积,用于发展社区产业园。目前,汶上县在农村社区周边新建特色产业园区10处,入园项目50多个,吸纳农民就业2.6万人。
位于兖州市新兖镇的太阳吴村中心社区是由当地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太阳纸业与吴村合作建成的。通过社区建设节约出来的部分土地,村里交由企业用于项目建设,村里500多人经企业安置进厂当了工人。
社区居民张菊兰告诉记者,她的儿子、儿媳妇都在太阳纸业工作,两人加起来一个月有五千多元的收入,他的老伴儿在社区物业管理处上班,一个月也能收入800元。“这日子还是很好过的啊!”老人对眼下的生活非常满意。
兖州市农业局局长程广说,现在很多人对于“农民上楼”颇多担忧,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担心他们的后续生活来源没有保证。因此,关键是要解决上楼之后农民的就业问题。兖州既是一个农业大市,也是工业强市。三个省级工业园区基本可以吸纳全市所有壮劳力,工资性收入已经取代农业收入成为农民主要收入来源。兖州市还通过推动土地流转、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免除了农村新社区居民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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