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业农村部近日表示,将在3~10月在全国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专项执法检查。这项检查采取辖区自查和全国联查方式,重点检查国家南繁育种基地、地方种子种苗生产基地。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企业违规引进、生产调运、销售未经检疫的种子种苗,造成植物疫情传播蔓延,并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根据安排,此次检查以种子、种苗的违规引进(境外)、调运、销售为重点内容,以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严格引种检疫审批、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制度落实,强化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提升植物检疫监督管理水平。
重点检查种子种苗繁育田块是否发生重要检疫性有害生物,调入的种子来源是否清晰、有无植物检疫证书,种子生产繁育单位生产前是否到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登记备案及申报产地检疫。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是否按照检疫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产地检疫,新发突发疫情处置是否及时到位。重点检查种子种苗生产繁育企业植物检疫法规执行情况,种子种苗生产基地检疫预防控制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工作开展情况等。
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市、县级检疫机构采取自查或联查等方式,深入实地开展种子种苗检疫执法检查。对重点作物、重点基地,会同林业、海关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做到无缝对接。国家南繁育种基地、甘肃种子种苗集中繁育基地,由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联合检查。
据悉,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1日至8月30日全面检查,9月1日至9月30日整改通报,10月1日至10月30日全面总结。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从国家种业安全、农业产业安全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种子种苗检疫工作,加强疫情风险防范,充分吸取去年南繁基地假高粱和宁夏黄瓜绿斑驳病毒疫情教训,提升种苗检疫监管水平,并全面摸清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繁育单位、种子种苗基地基本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与实地调查相结合,推进农业检疫、林业检疫、种子等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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