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606号建议的答复中,在谈及肥料立法时指出,在200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肥料管理条例(草案)》并提出对该草案作进一步研究之后,农业农村部委托中国农业大学进一步开展肥料立法研究,形成了中国肥料管理制度及肥料立法研究报告,提出了完善中国肥料管理制度的措施和建议,为下一步推进肥料立法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支持。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将《肥料管理条例》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四川省农业厅对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落实“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四川省化肥管理条例〉的建议》答复中指出,目前国家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未完全明确,近期制定《四川省化肥管理条例》的时机不太合适。 今后四川省农业厅将依据新的职能职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早日启动《四川省化肥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
山东省农业厅对该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强化肥料监管的建议》的答复中指出,目前,肥料登记审批和肥料执法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农业农村部的部门规章《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肥料企业数量多、肥料品种类型多、肥料监管难度大。下一步,山东省农业厅将积极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反映,推进肥料管理立法工作,加快解决肥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推动秸秆肥料化利用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00号建议的答复中,在谈及研发推广农作物秸秆炭化还田技术时指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炭化还田技术研发推广。一是加强机理研究。组织土壤、肥料、农机、农业环保生态等领域专家,深入开展机理研究,进一步明确生物质炭肥的主要特性和功能。二是推进集成创新。结合实施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科研院所、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强秸秆炭化还田技术及其配套机具研发,提高技术的适用性。三是加快推广应用。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等项目,加大农作物秸秆炭化还田技术试验示范力度,积累一套成熟的技术模式,逐步加以推广应用。
陕西省农业厅对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着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的答复中提出,要在小麦、玉米主产区,大力推进秸秆还田;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生物反应堆等技术,支持开展秸秆机械化粉碎、深耕和耙压等机械化还田作业,实施秸秆精细化就地还田利用;支持县区利用粉碎的果枝、尾菜、瓜蔓等生产有机肥,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
有机肥将获大力支持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00号建议的答复中,谈及关于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抗酸化能力时提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土壤、肥料、农业环保等领域专家,开展有机肥在提高土壤抗酸化能力方面的机理研究,分区域、分土壤类型制定增施有机肥技术指导意见。二是结合实施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将增施有机肥作为提高土壤抗酸化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集成技术模式,加快推广应用。三是开展有机肥原料安全性风险评估,筛选适宜生产有机肥的原料,修订有机肥相关标准,保障有机肥安全使用。
陕西省农业厅对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0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发展万吨有机肥加工厂是陕西省农业厅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之一。他们将以生猪、家禽规模化养殖场为依托,以粪污综合利用为重点,通过“以奖代补、农机补贴、企业实施”,支持大型养殖企业发展万吨产能的有机肥加工厂,带动建设一批适度规模有机肥厂和堆沤处理点,以肥为纽带推进种养循环。
安徽省农委对该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812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下一步将在有机肥的推广应用上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继续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政府向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专业合作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补贴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有机肥推广。二是提升种养结合联动效应。加大对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等专业从事有机肥生产的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就地就近利用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大对有机肥应用的扶持力度。四是创新推广机制。充分利用沼气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等资金,向有机肥生产和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上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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