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华盛顿大学中国研究院院长肖知兴认为,中国模式是乳业大集团主导、奶农依附于大公司,这使得企业与奶农之间无法依靠家庭农场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超大型奶牛场的养殖方式。反观荷兰,这一整条良性循环的产业链,体现了奶农-公司-消费者“三赢”的模式:奶农、合作社、乳品公司已经形成一体,合作社确保了会员奶农的牛奶无论产量多少,都能被乳品公司全部收购,不仅如此,还是以高于市场水平的价格收购,保障了奶农的经济利益;奶农在合作社的监管之下,生产出安全优质的奶源,供乳品公司加工销售,利润同时反馈给奶农,优良乳制品的销售,最终使得奶农、公司都得益。在合作社一体化模式之下,采取回归自然的户外放牧模式则顺理成章。
让奶农得益、致富的荷兰模式对当今中国乳制品业乃至其他合作社模式都有参考价值。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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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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