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用途管制。农忙季节可临时聘用短工,但不允许“常年雇佣外来劳动力从事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必须亲自耕种,不得把所经营的土地转租、转包、转让”,一经发现,来年即取消家庭农场经营资格。家庭农场要服从镇、村安排的种植计划,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按照农技部门要求实施种植管理。
巨额资金补贴功不可没。2011年各级政府向松江家庭农场提供农业补贴2607万元,其中14%来自中央财政,40%来自上海财政,46%来自松江区财政。松江区向水稻农场提供每亩200元的流转费补贴,购买农机补贴最高占农机售价的70%,财政补贴占家庭农场净收入的3/5。
家庭农场农资采购量大,批发价进货降低了农资成本。
国外家庭农场的启示
无论在“人少地多”的美国、加拿大,“人
少地少”的荷兰,还是“人多地少”的日本、韩国,家庭经营都是最普遍的经营形式。
美国人均耕地面积是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2.9倍,农业以家庭农场为主。据统计,2010年全美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农场中,88%是家庭农场,占到全美总产值的79%。美国分为10个农业生产区域,每个区域主要生产1~2种农产品,走“大型机械化农场”之路。拖拉机驾驶舱内有卫星导航系统,拖斗里可以放入种子或肥料,自动播种、施肥。他们使用GPS控制联合收割机、用生物技术提高产量、用期货合同来规避风险。上游的农资企业在种子、农药、兽药、化肥、农机和饲料等领域提供专业化服务,相关学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下游通过合作社组织,进行契约化生产,对接市场。
日本人均耕地仅为美国的1/37。耕地少,决定了日本实行专业化集约经营的“家庭式高品质农场”模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政府通过鼓励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推动土地经营权流动,鼓励农田租赁和作业委托等形式协作生产,促进农地连片经营和共同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来实现有限且分散的土地尽可能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荷兰人均耕地面积为0.84亩,仅为中国的60%。高度集约化的荷兰农业以家庭式农场经营为主,经营面积超过3公顷(45亩)的蔬菜农场有150家,花卉农场有1500家,很多农场从祖辈就从事作物种植。具有相同产品的农户组织起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分为信用合作社、供应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服务合作社等。供应合作社主要从事生产资料的联合批量采购和统一供应,包括各种农具、种子、肥料、饲料等,合作社本身不营利,降低了生产成本;农产品加工合作社负责农畜产品的加工及销售;销售合作社专门负责组织农产品大批量地向外销售,鲜花、水果、蔬菜等80%~90%都是通过拍卖市场销售;服务合作社是农民合作组建的互助保险公司、农业机械公司、农业科技试验推广部、农产品仓储基地、救济服务中心、农业管理辅导站等,专门提供各种各样的优质服务。在荷兰农民的收入中,至少60%是通过合作社取得的。在供应行业中,合作社在化肥和精饲料市场的占有比例为52%。在销售和加工行业中,合作社占有相当大的市场比例,牛奶占82%,蔬菜占70%,花卉占95%,甜菜占63%,马铃薯达到100%。
中国人均耕地面积只有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1/4,且分布不均,三国不同的模式都是中国的重要蓝本。
农资猜想
据农业部一项调查显示,现阶段种粮户的经营规模达到百亩以上,土地利用率提高10%以上,经济效益提高25%以上。
猜想之种子:当前我们的多数农产品单产远低于农业发达国家,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品种。种子播种不适应机械化播种,农产品很难机械化采收,品种抗性差、产量难以稳定,给管理带来很大难题。为了未来适应大大小小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农产品生产经营,基础和商业化育种现在就要有所准备。不难想象,代表最前沿的生物技术,随着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发展将成为可能。从技术上来说,土地集约化更容易设立隔离区域,同时与生物技术集约化和规模化的种植理念更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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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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