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农业经营者,有基布兹(公有制集体农庄)、莫沙夫(合作社)和莫沙瓦(个体农户)三种形式。基布兹类似于一种公社,是人们在“平等、公有、自愿”的原则下,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衣、食、住、行全部包干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形式是1909年东欧移民为了在艰难的环境中生存,而在加利利湖边创建的,现在以色列有270个基布兹,每个基布兹平均有600~700人。基布兹内部的负责人均由庄员直接选举产生,直接接受庄员的监督,选上来的一般是德才兼备者,缺德少才者既无利可图也无立锥之地。因此,集体财产受到强有力的保护。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庄员个人依一定的程序有入社和退社的自由权利,农庄全体成员依一定的程序有惩罚(非暴力的)偷懒者的权力。虽然以色列人生性勤勉,这些权利和权力并不经常使用,但为维持一个经济组织长久生存,这些是根本的制度基础。
以色列就靠这些符合自己国情的制度和管理方式,创造了以色列的农业神话。 (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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