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缓涨 优惠政策日趋淡化 ●重整网络 国家寄厚望予供销总社●流通放开 还农资经销商以公平
能源缓涨
优惠政策日趋淡化
6月30日,铁道部以传真电报的方式向各铁路局,集装箱、特货公司下发了关于适当调整铁路化肥整车运价的通知。通知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适当调整农用化肥铁路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委价格[2009]1722号),按照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和流通环节改革情况,为逐步理顺化肥铁路运价,决定自2009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铁路化肥整车运价。
据了解,此次运价调整的具体内容为: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运[2005]46号)附件一中货物品类 “化学肥料”(代码1310)的整车运价号调整2号;附件二中删除“注: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40元/吨、基价2为0.0305元/吨公里”。铁道部《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铁运函[2003]278号)作相应修改。根据铁路货物运价率表,2号运价为:基价1为6.40元/吨,基价2为0.0378元/吨公里。据此,整车货物的千公里每吨化肥运价可提升9元左右。
虽然计算起来此次铁路运输对化肥运营成本影响并不大,但是,农资业内人士都把这一次的政策调整看作是一次国家淡化化肥生产优惠政策的开始,因此意义重大。自中国化肥形成行业以来,优惠政策一直是这个行业相伴而生、须臾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历年来在化肥重要领域的用电价格、天然气价格、铁路运输价格以及税收上都有政策上的优惠。此次的每吨化肥铁路运输的价格尽管每千公里只上涨了不足10元,但这却是一个让化肥企业都十分关注的重大政策动向———化肥生产正开始脱离各项优惠政策的庇护,彻底进入市场竞争状态。
10月中旬,本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也将全面展开,涨价是大势所趋,且对工业和化肥用气的价格不再实行优惠。
据了解,针对目前国内天然气成本提高、与替代能源的比价偏低以及供求失衡的现状,主管部门将改革国产天然气定价机制。尽管目前调整化肥生产用天然气价格的文件尚未正式出台,对化肥用气企业的价格调整也处在猜测和揣度中,但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川气东送天然气出厂价格和沿线管输费标准被认为是改革的开始。这一标准包含着未来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的趋向:一是涨价的幅度比较大;二是一气一价制度(井口基准价格为每立方米1.28元,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上下10%的浮动范围内商定);三是不再对用户进行区别分类,以抑制工业用气过快增长、提高民用比例;四是气价将与国际油价挂钩。新气价会使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肥企业成本大增。
2008年国内225家氮肥生产企业中,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有69家,所用气量约100亿立方米,其中享受政府优惠价格的气量为70亿~75亿立方米,享受政府补贴为28亿~30亿元。2008年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产量约1000万吨,占总产量的20.1%;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产量占总产量的28.5%。目前国内有20套大型引进尿素生产装置以天然气为原料,产量占气头产量的85%。
及至11月份,全国大面积低温降雪带来重庆、长沙、武汉、南京、济南、杭州等许多城市的天然气供应紧张,在“保民用”和“气价低”两个最主要的声音中,尽管有关部门出面澄清天然气价格调整不会在今年之内进行,但农资产业再次深深感到天然气的优惠政策此次注定是快走到头了。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自2009年11月2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据介绍,这次调整电价主要遵循“突出重点、促进环保、推进改革、关注民生”的四项原则,重点解决去年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高对电网企业的影响;适当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厂脱硫资金来源问题;按照电价改革的要求,同步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优化电价结构;继续推动城乡用电同价、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在保持居民基本用电价格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逐步理顺电价关系。在这个改革之中,并未提及化肥用电优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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