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5日,湖南省种子管理局印发了《湖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的补充规定》,对引种品种的生育期、丰产性、抗性、品质等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
生育期 早稻全生育期不长于湖南省同类型、同季别、同熟组对照品种;中稻、一季晚稻、晚稻全生育期不长于我省同类型、同季别、同熟组对照品种2天;其他主要农作物品种全生育期与湖南省同类型、同季别、同熟组对照品种相当。
丰产性 棉花、油菜两年区试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5%以上(年增产不低于3%),且抗性、品质与对照相当;水稻、玉米丰产性要求按水稻、玉米引种技术规范执行。
抗性 水稻:早、晚稻和一季晚稻稻瘟病抗性中感以下或综合指数<8.0,中稻稻瘟病抗性中感以下或综合指数<7.0,稻曲病抗性(田间调查)<5.0级;棉花:耐枯萎病,耐黄萎病。
品质 水稻米质国标三等以上;油菜品质达国家双低油菜标准;棉花:上半部平均长度>30mm,断裂比强度>30cN/tex,马克隆值<5.1,纺纱均匀性指数≥140。
根据该规定,申报引种品种必须属于同一生态区域的相邻省份(中稻引种区域含四川省,玉米例外)。湖南省种子管理局对引种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引种技术规范要求和达到引种资格条件的,同意进行引种。各引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种子管理局递交申报材料。水稻、玉米申报引种材料截止日期为2月1日;棉花、油菜申报引种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2月15日、7月20日。
湖南省种子管理局对引种品种进行加密编号、统一安排引种试验,省农作物良种引进示范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参加引种试验的品种同步安排进入省品种预备试验。
(仲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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