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8年12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障化肥生产供应、促进化肥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2009年1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从1月25日开始,化肥出厂价等由政府指导改为市场调节。(本报2008年12月26日A1版、12月30日A2版,2009年2月6日A1版进行了报道)
近年来,随着中国化肥市场逐步由供不应求转变为供需平衡再到供应过剩,国家针对化肥产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具有明显的倾向性,那就是: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和保障中国粮食安全,节约能源和资源,维护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而最直白的说法,就是维护化肥行业健康发展,保持化肥市场稳定,让农民买得起肥。
粮食安全是第一位的
众所周知,化肥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是国内所有产品价格改革中速度最慢的,足见国家对此项改革态度之审慎。可以看到,从国家统一管理到双轨制,再到市场调节,国家和相关管理部门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放在第一位。
中国政府的化肥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所以,对化肥市场采取限价政策就在情理之中。限价政策符合中国国情,虽然市场性不足,但有助于保证市场供需间的平衡。因此,让稳定的市场满足农民粮食生产的需要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成为国家50多年制定化肥价格政策的中心。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完善机制
为保障化肥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国家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一是加强进出口调节,继续实行鼓励化肥及其原材料进口、控制出口的政策。二是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合理安排储备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国家已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增加到1600万吨,占春耕用肥总量的20%以上,可以较好地保障农业生产用肥需要。三是继续协调保障重点化肥企业用煤、用电、用气等原材料供应,积极组织化肥及其原材料调运,继续将化肥作为重点物资优先运输,促进化肥生产流通。四是继续加强化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和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此外,国家将综合考虑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实行农资价格上涨与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和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价等挂钩机制,农资综合补贴只增不减,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
内外环境为改革提供机遇
此次取消化肥价格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国内外市场形势。随着国际大宗原材料价格的崩溃,国际化肥价格中的尿素和磷酸二铵价格已经低于国内,为国内化肥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提供了难得的外部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一方面旧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化肥产品种类繁多,生产规模、工艺路线差异大,经营环节复杂,客观上难以制定统一的价格政策;化肥生产用煤炭、硫磺、磷矿石等主要原料价格已完全市场化且变化频繁,对化肥价格实行限制不利于企业正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国内化肥资源充裕,已经具备了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条件———占需求总量约90%的氮肥、磷肥产能过剩较多,国内市场化肥供应有保障;国内化肥生产、流通主体的竞争性市场格局已经形成;国家已建立了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变动与化肥出口关税税率调整的联动机制,缓解了化肥常年生产、季节消费的矛盾;国家建立了农资综合补贴制度,适当补偿种粮农民因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支出,为推进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机制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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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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