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已确定今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将合并发放。4月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
今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仍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作为依据。具体补贴标准是:粮食直补按上年补贴标准执行,青岛、东营、烟台、威海、莱芜5市每亩补贴15元,其他各市每亩补贴14元;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为青岛、东营、烟台、威海、莱芜5市每亩49元,其他各市每亩50元。
今年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将实行合并发放,其中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原则上不再随农资价格变动而变动,合并发放的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要在补贴通知单中列明。各市要在4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兑付给种粮农户。各级各部门不准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上缴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中代领存折或补贴,不准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扣押农民补贴存折和增加农民负担。 (韩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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